安泰科技: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明确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11 01:41:4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明确意见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明确意见: 关于焊接分公司固定资产进场交易及协议转让涉及相关评估事项独立意见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焊接分公司固定资产进场交易及协议转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对上述涉及的相关评估事项,我们认为: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和”)是一家独立的中介机构,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评估委托方、评估对象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害关系。因此,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所涉及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期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中天和接受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新材料分公司(焊接业务)(以下简称“安泰科技涿州分公司(焊接业务)”)资产事宜涉及的安泰科技涿州分公司(焊接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清算、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结果公允、准确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4、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所涉及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公允、准确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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