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1:*ST海润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7 01:36:35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9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等财产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润光伏”)下属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武安市圣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海润光伏、孟广宝、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精河县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信用证开证纠纷一案,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仓法院”)将奥特斯维名下位于太仓市浮桥镇安江路69号的一宗工业用地及宗地内的9幢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太仓市不动产权第0008566号,其中有证建筑总面积为69654.30平方米,无证建筑总面积为227.6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90984.4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物委托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市值为19799.16万元。太仓法院按照规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在2018年11月15日第一次拍卖中,太仓龙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投资”)以1.386亿元的最高价格买受上述财产。 近日,公司收到太仓法院做出的(2018)苏0585执160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太仓市浮桥镇安江路69号的一宗工业用地及宗地内的9幢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太仓市不动产权第0008566号,其中有证建筑总面积为69654.30平方米,无证建筑总面积为227.6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90984.4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物归买受人太仓龙马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MEQJL9X)所有。 二、买受人太仓龙马投资有限公司3个月内可持本裁定书至房产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的产权过户手续。被执行人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与太仓龙 马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太仓龙马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今年以来,公司下属子公司奥特斯维已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底,奥特斯维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22,387.12万元,净资产为80,779.3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38,059.02万元,净利润为-13,724.91万元。目前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因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的,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的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十一)规定的标准,即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的指定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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