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55问答

发布时间: 2015-03-25 11:42:39 来源:PV001光伏网
[摘要]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篇 政策篇

  16.什么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答:“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一种商业模式。对于这种运行模式,光伏并网点设在用户电表的负载侧,需要增加一块光伏反送电量的计量电表(表2),或者将电网用电电表(表3)设置成双向计量。用户自己直接用掉的光伏电量,以节省电费的方式直接享受电网的销售电价;反送电量单独计量,并以规定的上网电价进行结算,按照国内目前的政策,电网企业按照当地脱硫燃煤标杆电价收购光伏上网电量。在这种情况下,光伏用户应尽可能全部将光伏电量自用,否则馈入电网的电量的价值要小于自用光伏电量的价值。

“自消费”政策原理和接线图

  2010年以后,光伏成本大幅度下降,在欧洲光伏电价普遍降到了20欧分/kWh以下,而欧洲各国的电网零售电价普遍在20‐25欧分/kWh,光伏进入“平价上网”时代。于是,2011年德国推出了“自消费”政策,即“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政策,鼓励光伏用户自发自用,电力公司以国家公布的光伏上网电价收购富余上网电量。2012年,德国的光伏上网电价(13‐19欧分/kWh)已经大大低于电网的零售电价(25欧分/kWh),光伏用户“自发自用”的光伏电量效益明显,自消费市场迅速扩大,据统计,2012年德国光伏市场的三分之一属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市场。

  德国“自消费”政策的优点:“自发自用”光伏电量抵消电网电量,不做交易,国家也不用支付电价补贴,节省了国家资金,具有促进技术进步和配电网侧改造的作用。

  德国“自消费””政策的缺点:“自发自用”光伏电量减少了电网企业的营业额;反送电量(余电上网)需要交易,增加了交易成本;很多中小用户无法为电网企业开发票,反送电量在交易操作上需要解决工商和税务等问题。

  17.“自发自用”电量和“余量上网”电量的补贴方式相同吗?

  答:目前国家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采取“单位电量定额补贴”的方式,即对光伏系统的全部发电量都进行补贴,所以无论是“自发自用”电量还是和“余量上网”电量均按同一标准补贴。

  18.什么是光伏上网标杆电价政策?

  答:“光伏上网标杆电价”政策是根据光伏发电的当前成本,并考虑合理利润后制定的电价,光伏项目开发商以这样的价格将光伏电量出售给电网企业,其中,高出当地脱硫机组上网电价的差额部分采取“全网分摊”的办法对电网企业进行回补。目前我国的政策只对在高压侧

  上网的大型电站采取“上网电价”方式进行回补。而对于用户侧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则采用按发电量定额补贴的方式。在有些国家“上网电价”政策不但适用于大型光伏电站,而且也适用于分布式光伏系统。“上网电价”政策在分布式光伏系统的技术特点如下:

  1)光伏系统的并网点和发电电量计量电表(图中5)安装在用户电表的外侧,即并网点在电网侧;

  2)光伏电量全部馈入低压公共配电网;

  3)电力公司根据光伏电量以“上网电价”全额收购光伏电量,按月结算;

  4)用户从电网取电则同没有装光伏系统时一样,根据用户电表缴费。

“上网电价”法的光伏系统并网连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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