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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裕生院士:铅污染治理 法律道德技术三项并重

发布时间: 2014-04-22 11:10:59    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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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铅污染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一个是铅锌矿的开采和冶炼,第二是铅酸电池生产过程,第三个是回收废铅电池、铅的再生。

   铅污染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一个是铅锌矿的开采和冶炼,第二是铅酸电池生产过程,第三个是回收废铅电池、铅的再生。

  实际上,目前铅酸电池生产企业准入的过程,就是一个减污的斗争,准入仍然是参差不齐的。中国工程院杨裕生院士表示,有些企业把这个准入真正当回事情做,做得相当好,但是有一些做得很勉强的达标,另外没有准入的,更需要努力。

  杨院士认为,铅的流通控管和污染治理是密不可分、必须双管齐下,做好铅的污染治理实际上是只做了一半。

  另外,杨院士坚定地表示,铅污染能够治理。他认为,现在美国的铅酸电池产量和我国相当,美国的铅酸电池行业已不在污染行业之列,美国铅酸电池行业能够做到的,中国铅酸电池行业为什么做不到?核电站的铀能够做到不污染环境,铅酸电池的铅为什么不能做到?所以杨院士说我国也一定能做到。铀的控管是非常严格,它的流通也控管。所以政府部门要认真抓好铅的污染治理,企业要自强。那么有的官员认为铅酸电池古老落后,污染环境,将铅酸电池列为限制发展的电池,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有所改观。

  杨院士认为,对铅污染的治理,一个是要依法治铅,第二个是以德治铅,第三个是以技治铅。

  所谓依法治铅,就是要严格准入制度,开放总量控制,这两个一定要认真执行,还要严格控管铅的流通,参考烟草专卖、炸药控管和过去的紧缺物资的统购统销等等办法,制订法规和对策,制订铅流通管理制度,必须从铅原料的源头开始严格控管铅的流通。杨院士建议相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当然有的内容也在呼吁之中,依法治铅还要立法,明确铅原料和非铅电池涉及到可能造成危害的物质,要实行严格控管,要明确私自买卖废铅酸电池行为定义为非法。所谓统购,就是政府应该制订废电池的回收准入规定,准许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收购经营电池,收购的废电池只允许卖给有资质的再生企业,不允许流给电池再生小作坊。所谓统销,就是要冶炼企业和再生企业产生这些产品,只允许卖给有资质的电池生产企业,而不允许卖给无生产资质的小作坊、小企业。杨院士表示,要执法必严,要支持工商与公安联合执法,对私自非法买卖废电池的、废铅的要依法从重处理。

  第二点,以德治铅,就是铅的企业生产要发展,但是必须要搞好环境保护、防治污染,铅企业要降低成本,但必须爱护职工,搞好劳动保护。杨院士认为,铅企业可以向边远地区转移,但不能以邻为壑。经营企业是要挣钱,但是不能唯利是图,不忘社会责任。铅企业造成污染的事件,董事长和总经理应该自觉公开道歉,公布整改措施。

  第三点,以技治铅,也是一个重大的节能环节,通过提高技术和工艺降低铅污染,提升再生铅的提取量。杨院士说,我国每年铅酸电池大约消耗300多万吨铅,生产和回收平衡后,每年就要再生处理300吨铅,如果回收率98%,每年至少有6万吨铅流入社会。因此,企业通过购买再生装置,大力发展再生铅提取工艺,可以进一步提高铅的再生率,将污染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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