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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新政发力 交通运输行业重推新能源汽车

发布时间: 2015-03-20 16:00:01    来源: 电池中国网综合    作者: 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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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通部明确提出,未来公共交通优先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在限行、限购和运营权等方面为新能源汽车“松绑”。

  切实解决充电难题

  事实上,自新能源汽车推广以来一直面临着许多的难题,此次交通部的意见也聚焦在了这些方面。

  解决充电难问题。交通部提出,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在旧城改造和新城规划建设时,结合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车辆的实际需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快配套建设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对现有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场站,符合配建条件的,结合实际需求,加快建设完善充换电设施。

  可能靠性增强 故障率降低

  实施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的可能靠性要增强,故障率要降低。

  严格新能源汽车技术选型。结合本地城市交通通行和公交线网、出租汽车车型结构、城市物流配送通行管理状况,科学选择新能源汽车车型。新能源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新能源公交车还应满足《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配置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等安全设备;车辆内饰及地板阻燃性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还应满足《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

  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部件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并通过15000km可靠性检测;核定成员数不低于同车长燃油车辆的85%;动力电池系统总质量与整车整备质量的比值不大于20%,质保期内电池容量衰减率不超过15%,整车动力电池组循环寿命达到1000次以上。优先选择续驶里程长、可靠性高的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公交车,原则上应选择续驶里程不低于200km的汽车车型。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究开发适合交通运输运营组织需要的新能源汽车专用车型。

  创新推广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运营权优先授予新能源汽车,并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倾斜或成立专门的新能源汽车运输企业。

  创新推广应用模式。在交通运输行业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和“以租代售”等多种运营模式。鼓励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或专门的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推行纯电动公交车电池租赁;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融资租赁经营企业,推行新能源公交车整车租赁,降低公交企业一次性购买支出。

  打破地方保护格局

  此次,交通部在意见中提出,“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目前,虽然各地积极推出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不过政策差异较大,比如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部分地区无法享受补贴、各地补贴标准不一。未来,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推广面临的地方保护格局有望打破。

  受益企业站立政策“风口”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一直以来备受管理层的关注,随着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码,行业规模将维持近年来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而伴随基数的增长,行业发展红利将有望更为直观的体现产业链相关企业的业绩之上。

  分析人士表示,可从三领域关注板块的投资机会。

  首先,汽车整车领域。据财政部2013年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显示,计划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超过33万辆,目前据推广目标仍有逾20万辆差距,而新能源整车企业有望直接受益政策扶持力度的持续加码。

  第二,充电桩领域。目前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不足正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瓶颈,随着相关政策规划的出台,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将释放巨大的成长空间。

  第三,“互联网+汽车”领域。在汽车界“两会”代表座谈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智能汽车最好的载体就是新能源汽车,特别是互联网的应用,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的发展很好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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