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2-02-28 00:0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辽宁奥
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对奥克股份向子
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进行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吉林奥克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授
信、保函等),总规模不超过51,000万元。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奥克股份”)拟为上述授信提供不超过47,01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    担保单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拟申请授信的银行   授信额度   担保额度
                                                                   期限      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奥克股
                         有限公司仪征化纤    5,000      5,000      一年
                                                                             份
                               支行
 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奥克股
                         有限公司仪征白沙    5,000      5,000      一年
                                                                             份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000      5,000      一年    奥克股



                                       1
                               公司仪征支行                                 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奥克股
                                                  5,000    5,000    一年
                             有限公司茂名支行                                份
 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奥克股
                             有限公司茂名河西     5,000    5,000    一年
                                                                             份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奥克股
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吉林铁路     5,000    5,000    一年
                                                                             份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奥克股
                                                  9,000    7,290    一年
                               公司滕州支行                                  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奥克股
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                          8,000    6,480    一年
                             有限公司滕州支行                                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奥克股
                                                  4,000    3,240    一年
                             有限公司滕州支行                                份
                  合    计                        51,000   47,010    -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的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
金额仍需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
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沿江路3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经营范围:太阳级硅切割液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简称“扬州奥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扬
州奥克100%的股权。扬州奥克是本公司在江苏省扬州市的生产基地。经中审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扬州奥克的总资产为21,372.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6,816.33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9,479.04
万元,净利润为4,289.60万元。


                                              2
    2、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实收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茂名市化工业区―区北片E-03(西)

    法定代表人:董振鹏

    经营范围:生产:聚乙二醇、烯丙基聚氧乙烯醚(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
销售: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奥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
的股权。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广东奥克
的总资产为23,641.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662.10万元,2011年度
营业收入为44,566.52万元,净利润为1,509.07万元。

    3、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经营范围:醇醚、一乙醇胺、三乙醇胺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
售及进出口。

    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奥克新材料”)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
有奥克新材料100%的股权。奥克新材料是本公司在吉林的生产基地之一。经中审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奥克新材料的总资产为20,021.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895.97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8,496.01
万元,净利润为1,336.65万元。

    4、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



                                     3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滕州市辰龙化工创业基地(官桥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董振鹏

    经营范围:生产:聚醚型减水剂单体、聚氧乙基聚氧丙基醚、切割液、聚乙二
醇、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苯乙基苯酚聚氧乙烯醚;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和易制毒易燃易爆品)。

    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奥克”)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持有滕州奥克81%的股权,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滕州奥克19%的股
权。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滕州奥克的总
资产为19,780.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935.37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
入为29,970.03万元,净利润为1,876.99万元。

    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为滕州奥克的每项授信额度提供同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
即提供每项授信总额81%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余19%由其他股东根据持股比例提供等
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奥克股份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情
况如下:

    1、对控股子公司锦州奥克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
亿元人民币,实际使用余额为0万元。

    2、对控股子公司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240
万元人民币,实际使用余额为3,240万元。

    3、对全资子公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
元人民币,实际使用额度为2,500万元。

    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公司和子


                                      4
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7,010万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四、奥克股份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
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他参股股东将按照持股
比例提供相应的等比例担保。
    五、奥克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
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银行授信主要为满足各子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其他参股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
比例的担保,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认为:奥克股份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其他参股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等比例担保),有利于公司
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是合理和必要的。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奥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


                                     5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奥克股份为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中信建投同意奥克股份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东梅




                          伍忠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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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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