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6 08:00:0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6日,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德美化工于2016年6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销售条件股份1,000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48%。
    一、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3日   8.12       1,000         1.48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8.12       1,000         1.48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广东德美精细化 无限售条件股份    4,680       6.94        3,680        5.46
 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德美化工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本次减持的股东德美化工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后,德美化工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德美化工严格遵守了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该承诺于2011年5月21日期满,在承诺期限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之日,德美化工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6月 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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