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克”)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扬州奥克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前述额度均不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其他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67392万元整
注册地址: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8号
经营范围:生产:聚乙二醇、聚醚、化工助剂;销售:化工产品(环氧乙烷、烯丙醇、苯酚,其它危险品不得经营),本企业自营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表面活性剂、聚羧酸聚合物、环氧烷烃类催化及聚合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公司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498,519.98 513,352.96
负债总额 215,109.25 228,970.23
归属于母公司净 261,585.01 261,745.38
资产
项目 2015年1-12月 2016年1-6月
营业收入 296,531.88 178,258.42
利润总额 -21,003.24 2,965.50
归属于母公司所
-21,016.95 3,198.51
有者的净利润
2、扬州奥克基本情况
名称: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注册地址: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沿江路3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环氧乙烷衍生品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切割液、聚羧酸减水剂、碳酸酯合成应用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扬州奥克100%股权,扬州奥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财务状况:扬州奥克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审计,扬州奥克201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246,230.12 256,152.31
负债总额 148,050.10 157,290.87
净资产 98,180.02 98,861.44
项目 2015年1-12月 2016年1-6月
营业收入 150,079.32 100,719.57
利润总额 -11,307.01 383.83
净利润 -11,460.02 383.83
三、担保协议
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扬州奥克及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先生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扬州奥克经营发展所需,公司拟为扬州奥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不包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的对其担保额度),扬州奥克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扬州奥克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运作正常,公司与扬州奥克互相提供担保可有效防范及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此次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亦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23,032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85.26%,占公司2015年底经审计总资产的44.74%,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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