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11 : 包钢稀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4-003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4年3月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
3月1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
实际参加董事8人。董事周秉利先生、翟文华先生、甘韶球先生、独
立董事赵文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张忠
先生、杨占峰先生、汪辉文先生、独立董事裴治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
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题:
一、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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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包钢稀土2013年
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9,963,555.6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5,996,355.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57,470,202.03元,扣
除2012年度分配现金红利484,408,80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5,987,028,602.10元,资本公积金
242,992,828.74元。
2013年度,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22,04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484,408,8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5,502,619,802.10元转入下一年度。201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修订包钢(集团)公司供应公司稀土矿浆定价公
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周秉利、张忠、杨占峰、翟文华、王晔回避
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
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周秉利、张忠、杨占峰、翟文华、王晔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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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制定
<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申请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基建投资的资金需求,2014年度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亿元,其中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
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授信期限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新的授信额度为止。在此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公司
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董事长周秉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董事长职务;公司原董事李学舜先生、朝鲁先生分别于2012年1月、
8月去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增选3名董事。公司控
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推荐孟志泉先生、李忠先生、张日辉先生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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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认真审核孟志泉先生、李忠先生、张日
辉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资料后,认为
孟志泉先生、李忠先生、张日辉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孟志泉先生、李忠先生、张日辉先生为公
司董事候选人(孟志泉先生、李忠先生、张日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子公司将国家专项资金转增为注册资金的议案》;
根据《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财政对公司
的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下拨第二期专项资金2883万元,用于稀土
材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
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拨第二批专项资金2272万元,用于高性能稀
土永磁材料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按照《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上述2笔资金将以资本金注入的形式下拨,并由内
蒙古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代为行使相应股东权利。公司同意2家子
公司分别接收上述下拨资金,并经对2家子公司分别评估后,将上述
下拨资金相应转增为2家子公司的注册资金。同时,公司同意,若上
述两子公司将来继续收到国家此类专项资金,将比照本次增资进行处
理。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向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周秉利、张忠、杨占峰、翟文华、王晔回避
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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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3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负责,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人民币100万元-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60万元-70万
元。两者最终报酬数额,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并报表增加情况及
审计业务量,在上述区间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
商确定。审计人员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十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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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孟志泉,男,1958年11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
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2002年8月,
历任包钢炼钢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质量科科长助理、生产科值
班主任、厂长助理兼生产科科长、副厂长、厂长,2002年8月至
2004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炼钢厂厂长,2004年
12月至2009年5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
2014年1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董事,2014年1月至今任包钢(集
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期间2005年3月至2008年1月兼任内蒙古
稀土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5年3月至2010年6月兼任包
钢稀土副董事长;2005年3月至2006年4月兼任包钢稀土总经理。
2010年6月至2014年3月兼任包钢股份董事、总经理。
李忠,男,1961年9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1年7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包钢氧气
厂设备科备品员,包钢线材厂科员、车间主任,包钢线材厂厂长助理、
副厂长,包钢棒材厂厂长;2003年12月至2006年3月在包钢党校
学习;2006年3月至2008年1月任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
部长;2008年3月至今任包钢稀土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2
年9月兼任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9月至今兼任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现兼任北京
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
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宁波
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安徽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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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张日辉,男,1970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
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至2000年4月历任包钢
选矿厂团委干事、包钢办公厅调研科调研员、包钢办公厅秘书科秘书、
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人;2000年4月至2008年1月
任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4年3月至今
任包钢稀土董事会秘书,2008年3月至今兼任包钢稀土副总经理。
现同时兼任内蒙古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
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
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包头瑞鑫稀土金
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
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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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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