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11 : 包钢稀土关于修订关联方供应公司稀土矿浆定价公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4―006 1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方供应公司稀土矿浆 定价公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包钢稀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修订关联方供应公司稀土矿浆定价公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价公式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经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包钢 (集团)公司拟实施“年处理 600 万吨氧化矿系列选矿搬迁及白云鄂 博矿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白云鄂博矿综合 利用项目”),公司下属稀选厂也将随之整体搬迁至白云鄂博生产。根 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项目原料为氧化矿石, 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可通过选铁、选稀土和选铌等工序生产 铁精矿、稀土精矿、铌精矿、硫精矿、萤石精矿等产品,较之以往进 行了大幅改进。原有尾矿浆定价模式主要反映原矿石价格变动情况, 未全面、充分地反映精矿产品价格变动以及不同可利用资源对应的价 值不同等影响,已不符合现有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项目所处理的原矿石均为氧化矿石,其 稀土氧化物品位高于磁铁矿石。因此,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项目处理 氧化矿石形成的稀土矿浆(以下简称“矿浆”或者“尾矿”)中稀土 氧化物品位高于原有处理氧化矿石和磁铁矿石混合产生的矿浆稀土 氧化物品位,尾矿资源价值有所提高。同时,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项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4―006 2 目将实现原有选铁、选稀土生产能力的搬迁,较之原有仅生产铁精矿、 稀土精矿的生产工艺,新项目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产品进一步丰富, 大幅提高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尾矿资源价值有所提高。 2、按照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尾矿包括选 铁工序产生的尾矿浆、选稀土工序产生的尾矿浆及选铌工序产生的尾 矿浆,其中选铁工序产生的尾矿浆和选稀土工序产生的尾矿浆均进行 了后续开发利用,但所选资源的数量、种类及价值均有所不同,因此 不同阶段产生的尾矿浆价值也有所不同。为更好地反映不同阶段尾矿 浆的不同价值,应结合实际利用的尾矿价值部分衡量尾矿浆交易价格。 3、此次矿浆定价已将稀土资源税因素考虑在内,不再另行加收 资源税。根据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矿浆供应合同,稀土资源税由包 钢(集团)公司负担并缴纳。 综上,随着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项目的投产实施,白云鄂博氧化 矿尾矿改为综合利用,需充分考虑该项目可选精矿资源的数量、种类 和价值,以及原矿石综合品位提高、不同开发阶段具有不同利用价值 等因素,确保尾矿浆交易定价公允,所以,拟将稀土矿浆供应定价公 式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本次拟修订的稀土矿浆定价公式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艺设计,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项目 原矿石处理量为600 万吨,选稀土工序预计可产生25 万吨稀土精矿, 该部分精矿资源价值扣除正常的选矿产品毛利及加工成本等相关因 素后,即为选铁后尾矿资源(即稀土矿浆)的价值,选稀土工序用的 稀土矿浆定价公式如下: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4―006 3 WP ? 25?P?C 600 ? ?B??? B ? P?C?B 24 ? ?B ? 1? 其中: WP =稀土矿浆价格(元/吨),为不含税价格。 P =稀土精矿价格(元/吨):稀土精矿价格 P 参考最近半年第三 方机构报出的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为不含税价格。由于市场上无 稀土精矿的直接报价,稀土精矿的市场公允价格根据第三方机构报出 的碳酸稀土价格扣除稀土精矿至碳酸稀土的加工成本及利润后推算。 C= 矿产资源价值比率:按照“精矿资源价值(不含税)=矿产资 源价值+加工成本+产品毛利”的价值构成方式,可确定矿产资源价值 比率 C=1-加工成本率-产品毛利率。其中,矿产资源价值比率体现了 原始资源价值,加工成本率体现了精矿产品加工方的成本控制水平, 产品毛利率体现了精矿产品加工方享受的利润水平。加工成本率按照 每吨稀土精矿实际加工成本,同时预先考虑未来可能会增加的环境保 护投入因素、市场规模因素等确定;产品毛利率按照具有代表性的稀 土行业上市公司(含公开披露数据的拟上市公司)包钢稀土、五矿稀 土、广晟有色、厦门钨业、盛和资源及赣州稀土等主要公司最近三年 的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或细分稀土行业毛利率水平确定,上述公司包 含了我国主要稀土集团相关上市公司。 B= 铁精矿选矿比:选矿比根据当前矿产资源情况及工艺水平确 定,其中铁精矿选矿比为 2.65(从原矿石到选铁工序生产的铁精矿, 即每 2.65 吨原矿石可选出 1 吨铁精矿)。 选稀土后的尾矿资源仍归属于矿浆供应方包钢集团所有。上述定 价公式涉及的主要参数的取值拟在每年 1 月 1 日、7 月 1 日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一次,并据此计算重新确定相应的稀土矿浆价格。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4―006 4 三、2014 年上半年定价公式应用情况 经协商确定,取碳酸稀土价格含税价格平均值为 22,000 元/吨, 扣除加工成本及利润后的稀土精矿(不含税)的价格为 13,803 元/ 吨。矿产资源价值比率中,加工成本率按照每吨稀土精矿实际加工成 本,同时预先考虑未来可能会增加的环境保护投入因素、市场规模因 素等确定为20%,产品毛利率按照具有代表性的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含 公开披露数据的拟上市公司)包钢稀土、五矿稀土、广晟有色、厦门 钨业、盛和资源及赣州稀土等六家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9 月份的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或细分稀土行业毛利率水平确定 为 34.69%,根据上述方式确定的矿产资源价值比率 C 为 45.31%。由 此,按照公式计算的稀土矿浆价格为 419 元/吨(不含税)。 四、关于权利和义务转让及稀土资源税的说明 目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 正在实施对包钢(集团)公司拥有的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选 铁相关资产的收购。如收购完成,包钢(集团)公司供应包钢稀土矿 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预计将转让给包钢股份,包钢股份依合同享有 权利并承担义务。今后,稀土资源税将由包钢(集团)公司负担并缴 纳。 本次修订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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