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011 : 宝泰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26 00:00:00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54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正在 

                 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40769号)的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                     

                 期相比,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              

                       前提条件: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4年11月实施完毕;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发行底价7.24元/股发行,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000万股;            

                       3、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

                 11,662,752.66元;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基于上述前提条件,假设2014年净利润与2013年相比分别为:持                     

                 平、上涨20%、上涨50%,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                           

                 年同期相比的变化趋势情况分别如下:             

                                                      2014年度/2014-12-31             2013年度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3-12-31

                                           假设2014年净利润与2013年持平

                 总股本(股)                        387,000,000       547,000,000        387,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0             0.029             0.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0             0.029             0.030

                 每股净资产(元)                         7.311             7.290             7.2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13             0.399             0.416

                                        假设2014年净利润比2013年同比上涨20% 

                 总股本(股)                        387,000,000       547,000,000        387,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6             0.035             0.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6             0.035             0.030

                 每股净资产(元)                         7.317             7.294             7.2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95             0.479             0.420

                                        假设2014年净利润比2013年同比上涨50% 

                 总股本(股)                        387,000,000       547,000,000        387,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5             0.044             0.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45             0.044             0.030

                 每股净资产(元)                         7.326             7.301             7.2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19             0.599             0.420

                       关于上述测算,公司特别说明如下:             

                       公司对2014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不代表公司2014年的盈利预                    

                 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                        

                 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阶段的询价结果确定,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                      

                                                         2

                 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拟通过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提                     

                 升募投项目回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等方式,积极应对行业快速变化                       

                 的外部环境,增加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                        

                 如下:   

                       1、消化过剩产能,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主要产品为焦炭,产能158万吨/年,受钢铁行业低迷及市场                      

                 竞争激烈影响,公司焦炭产能利润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实                       

                 施,需要原材料焦炭约73万吨/年,项目实施后可以完成消化公司过                       

                 剩产能。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稳定轻烃不仅可以作为新型有                      

                 机化工原料,还可以作为高清洁燃油添加剂,周边市场需求容量极大。                       

                 公司将加大市场推广,扩大与潜在客户沟通的同时不断开发新客户,                        

                 有效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严格执行公司既定的分红政策,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                        

                 规定。同时,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并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监                        

                                                         3

                 管机构要求,不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投项目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订并                        

                 不断完善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                         

                 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接持续监督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投资项目、定                       

                 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                      

                 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3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募投项目达                      

                 产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延伸公司循环                        

                 经济产业链条,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                        

                 原定用途得到充分且有效的利用。            

                      4、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为应对2013年的业绩下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管理质                     

                 量,降低生产成本。公司2013年因原材料供应不足而购买的高价煤                        

                                                         4

                 目前库存已消化,原材料价格已下降到五年来最低价格,使公司生产                       

                 成本降低。    

                      5、加快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                     

                      截止2014年6月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完成,                        

                 并进行了单元设备的试车与调试,目前正在处理试车与调试过程中发                      

                 现的一些问题,按材料到货的使用及施工情况,预计于2014年11月                         

                 中旬调试结束,公司力争尽快投产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以增加公                       

                 司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5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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