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关于将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3-03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现就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0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4月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11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31,223.5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1,935.2925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88.2075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4月20日到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喜
验字[2012]第 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沧州明珠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
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人齐鲁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解放路支行、沧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
截至 2013年8月14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
募集资金余额 利息收入 合计
沧州银行股份 年产19800吨聚乙烯
有限公司迎宾 608012011000001218 (PE)燃气、给水用 25,842,657.65 195,088.27 26,037,745.92
支行 管材管件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 年产2000万平方米
有限公司沧州 101117720114 20,140,299.28 155,802.35 20,296,101.63
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市解放路支行
合 计 45,982,956.93 350,890.62 46,333,847.55
三、超募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一)超募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882,075.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支出金额
为291,881,600.00元,超募募集资金为1,000,475.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年产19800吨聚乙烯(PE)燃气、给水用管材管件
项目”和“年产2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截至2013年8月14日,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入金额
募投承诺 项目募集资金
项目 投资金额 结余
实际已支付金额 尚需支付金额 合计
年产19800吨聚
乙烯(PE)燃 气、 152,681,600.00 126,838,942.35 9,542,553.69 136,381,496.04 16,300,103.96
给水用管材管
件项目
年产2000万平
方米锂离子电 139,200,000.00 120,060,175.72 6,765,017.97 126,825,193.69 12,374,806.31
池隔膜项目
合计 291,881,600.00 246,899,118.07 16,307,571.66 263,206,689.73 28,674,910.27
1、截至2013年8月14日,公司“年产19800吨聚乙烯(PE)燃气、给水用管
材管件项目”完成了已披露的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完成、
设备已全部购置,并于6月底以前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正常生产状态。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52,681,600.00元,减去该项目累计实际已支付
126,838,942.35元和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9,542,553.69元,尚
2
未支付的款项为工程项目的结算尾款以及设备的质保金,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
16,300,103.96元。
2、截至2013年8月14日,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完
成了已披露的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完成、设备已全部购置,
并于4月底以前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正常生产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139,200,000.00元,减去该项目累计实际支出120,060,175.72元和尚需支付的设
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6,765,017.97元,尚未支付的款项为工程项目的结算尾
款以及设备的质保金,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12,374,806.31元。
以上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28,674,910.27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
入350,890.62元,募集资金结余29,025,800.89元。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在满足产品质量及生产要求达到设计产能的情况下,严格控制设备的采
购成本,通过综合性价比分析后,部分设备采用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节约了
项目成本。
2、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
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五、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
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超募募集资金1,000,475.00元和节余募集资金
29,025,800.89元,共计30,026,275.8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设备
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总计16,307,571.66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
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生产经
营。
由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须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
3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核查后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的情况下,
将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节约公
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0,026,275.89元的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将超募募集资金
及节余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30,026,275.89元的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年产19800吨聚乙烯(PE)燃气、给水用管材管件项目”和“年
产2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均已完成了已披露的全部建设内容,达
到了项目投资计划的要求,截至2013年8月1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为29,025,800.89元(含利息收入),另有超募资金1,000,475.00元。沧州明珠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沧州明珠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
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沧州明珠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且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实施完
4
毕,本次超募资金及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沧州明珠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
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沧州明珠拟使用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公司降低财务费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保荐机构同意沧州明珠在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将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将超募募集资金及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将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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