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08:00:0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沧州明珠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4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56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44,06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1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0,001,640.32元,扣除发行费用14,102,093.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899,546.48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14年11月28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

具中喜验字[2014]第0258号《验资报告》。

    2、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36,593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8,799,985.96元,扣除发行费用

15,999,985.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2,800,000.00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4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4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使用金额为 28,189,085.16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27,966,996.31元,银行手续费1,922.62元,利息收入220,166.23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元。

    2、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使用金额为 325,124,368.82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189,851,922.79元(包括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2,270,463.48元),银行手续费 272,446.03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00.0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07,794,565.69元,其

中利息收入118,934.5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沧州明珠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2014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

限公司、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保荐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

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公司在2016年4月变更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由原来的齐

鲁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因此,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

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31170101040014672)资金使用完毕,于2014年12月注销。公司于德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901370101421003833)

资金使用完毕,于2016年3月注销。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

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0603001040034711)资金使用完毕,于2016

年9月注销。

     2、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科技支行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资金余额       备注

沧州明珠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5240120100000029802    65,767,485.88   含利息收入

锂电隔膜  司高新区科技支行                                            63,729.15元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50603001040035825   142,027,079.81   含利息收入

          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                                         55,205.36元

合计               --                   --            207,794,565.69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34,000.16     入募集资             2,818.91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入募集资            32,611.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金总额

                     是否已募集资调整本年截至期截至期末项目达到本年是否达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变更项金承诺后投度投末累计投资进度预定可使度实到预计性是否发

       金投向       目(含部投资总资总入金投入金(%)(3)用状态日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额    额(1)额    额(2) =(2)/(1)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2,000万平方米干否     8,740 8,740 1,060.8,748.8    100.102015年9月8,392.     是否

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55     9                30日  55

年产2,500万平方米湿否    15,85015,850 1,758.15,863.    100.082016年1月228.76     是否

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36    13               31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7,999.       7,999.9      1002014年12      --     是否

                                        95            5            月19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2,59032,589 2,818.32,611.    --        --     8,621.     --    --

                                        .95    91    97                         31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32,590 32,58 2,818.32,611.    --        --     8,621.   --      --

                                       9.95    91    97                         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无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43,666,973.5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

                     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预先投入资金金额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投入及置换情况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沧州明珠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18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4-053

                      号。

                      1、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时间为2015年1月7日至

                      2015年7月6日。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7月3日全部归还并存入了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帐户。

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5,5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

                      至2016年1月29日。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月25日全部归还并存入了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帐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54,880.00      入募集资            19,012.44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入募集资            19,012.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金总额

                     是否已募集资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截至期末项目达到本年是否达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变更项金承诺投资总投入金末累计投资进度预定可使度实到预计性是否发

       金投向       目(含部投资总额(1)额     投入金(%)(3)用状态日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额                   额(2) =(2)/(1)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否    53,280 53,28019,012.19,012.      35.72018年1月     0   --      否

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44    44                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3,280 53,28019,012.19,012.    --         --         0   --      --

                                                44    44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53,280 53,28019,012.19,012.    --         --         0   --      --

                                                44    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无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募集资金162,270,463.4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

                     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先投入资金金额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投入及置换情况      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沧州明珠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2016年11月23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6-090号。                     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2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至2017                     年12月21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4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长江保荐及其保荐代表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

         式对沧州明珠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核对银行对账

单和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现场检查募集资金项

目的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以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

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认为:2016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沧州明珠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武利华

                            李卫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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