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东 南:关于公司收购设备暨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4-0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设备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公司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公司
拟收购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所有的静电纺丝新设备(以下简
称“交易标的”“目标资产”,该设备截至目前相关验收工作未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
进出口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在诸暨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资产转让协议》,收购
价格以交易标的进口的价格为作价依据(含设备款、报关税、增值税及产生的各类手续费),即
收购价格确定为504.84万元(含税)。
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35.88%的股权,并通
过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3.00%股权,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进出口
公司系集团公司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
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黄飞刚、鲁仲法、黄剑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
投票赞成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生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销售:农用膜、包装胶带、文具及家
用胶带、不干胶、纸、瓦楞纸箱、白板纸、纸盒、绝缘材料(电容膜)、电子产品、五金材料(上
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根据诸暨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12年第368号),截至2011年12
月31日,进出口总资产为67,664.54万元,净资产为2,411.15万元,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448.99
万元。
根据诸暨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13年第425号),截至2012年12
月31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为120,425.86万元,净资产为2,296.27万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
润-914.5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进口静电纺丝设备(尚未完成验收,账面原值和账面值均为504.84万元)。
权属:该设备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根据进出口公司进口购买目标资产的价格为52.80万欧元,其他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79.64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购买时的汇率加上其他相关费用来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504.84万元。
2.结算方式
上述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进出口公司与进口目标资
产的卖方之间若有货款未结清,由进出口公司负责支付,与公司无关。
3.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双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未经他
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4.目标股权过户相关事项
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双方将共同签署目标资产产权移交的确认手续。
五、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为设备转让,转让后不涉及人员安置的情况,不存在土地租赁事项等;
2、本次交易后与关联人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为增强公司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快公司转型
升级步伐。
2、对公司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在隔膜领域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企业
的核心竞争力,但不会对公司当前主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影响。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有必要增强公司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
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直接与进出口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88.42万元(含本次
交易的504.8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9%。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独立董事事前充分论证,认为: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科研开发能力,进而提高企
业核心竞争力,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上述交易
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本次收购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收购事项。
九、其他
1、截至公告日,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不存在关联人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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