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董事会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7-23 00:00:0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前股票价格                         

                 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或“本公司”或“公司”)          因筹划发

                 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大东南    

                 股票于2014年03月3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04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14年03月28日。从停      

                 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前20个交易日(2014年02月20日至2014      年03月28日1),公司   

                 股价波动情况如下: 

                     2014年02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5.86元/股;2014年03月28         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为5.13元/股,其间公司股价累计跌幅为-12.46%。   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  

                 跌幅9.32%;制造指数 (399233)跌幅8.45%,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3日  

                 1大东南于2014年2月24日起停牌,2014年3月5日复牌;因此2014年3月31日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

                 日为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3月2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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