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东 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10 00:00:00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7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绿海”)、宁波大东        

                 南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绿海”)。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杭州绿海提供的担保额度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为宁波绿海提     

                 供的担保额度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此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担保后即自总额度中扣    

                 除相应的额度,子公司归还后贷款后额度即行恢复,保证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1)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没有为杭州绿海提供担保;(2)本次        

                 担保发生前公司没有为宁波绿海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本次对外担保发生前,本公司对外担保额为3.8亿元,本次担保      

                 发生后对外担保额将增加为5.3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杭州绿海、宁波绿海的发展需要,根据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情况,     

                 拟分别增加其向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的额度(保证有效期自各子公司履行完   

                 相关主债务合同之日止),具体额度分别为1亿元、5000万元,且此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       

                 供担保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子公司归还后贷款后额度即行恢复。公司拟为上述   

                 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综合授信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按照各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    

                 承担责任。 

                     公司持有杭州绿海、宁波绿海100%的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13年9月9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本次担保对象的负债率均超过70%,该      

                 事项尚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绿海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绿海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   

                 股权;注册地址为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胡桥村;法定代表人黄飞刚;主要从事生产销售BOPET   

                 包装薄膜。 

                     杭州绿海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2011年度            /2012年度

                          资产总额                  401,801,488.70        825,325,320.76

                          负债总额                  348,588,419.21        784,636,305.28

                          净资产                     53,213,069.49         40,689,015.48

                      资产负债率(%)                          86.75                 95.07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5,349,502.03        -10,980,380.26

                          净利润                      4,268,027.44        -12,524,054.01

                     2、宁波绿海 

                     被担保人宁波绿海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100%    

                 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788号(投资创业中心);法定代表人:黄剑鹏;经         

                 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专用材料的制造、开发;光解膜、多功能膜及原料、生       

                 物膜、塑料薄膜、塑料制品、塑料合金制品、耐高温绝缘件、服装、纺织品的制造、加工。          

                     宁波绿海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2011年度            /2012年度

                          资产总额                   65,177,516.20        186,928,644.87

                          负债总额                   16,130,246.82        138,876,218.55

                          净资产                     49,047,269.38        480,524,426.32

                          资产负债率(%)                      24.75                 74.29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952,730.62           -994,843.06

                          净利润                       -952,730.62           -994,843.0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待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与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提供以上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杭州绿海和宁波绿海进一步发展,满足子公司经营  

                 的需求。公司董事会认为:杭州绿海和宁波绿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控股    

                 股东有必要为其的发展提供保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   

                 经营及项目投入需要;上述担保事项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  

                 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是公允的,不存在利益    

                 转移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总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叁仟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高科提供担保壹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宁波   

                 万象提供担保捌仟万元,为参股公司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贰亿元;为全   

                 资子公司杭州绿海提供担保壹亿元,为宁波绿海提供担保伍仟万元)。除此以外,本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0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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