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1、2017年,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或“本公司”、“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进出口”)、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纸包装”)、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万能”)、浙江新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洋”)进行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预计全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
2、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
<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的议案》。公司拟分别与大东南进出口、大东南纸包装、诸暨万能、浙江新洋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董事黄飞刚先生、黄剑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易定价 金额或预 已发生金额 额
原则 计金额
浙江大东南进出 原材料 100 5.74
口有限公司 协议价
包装物 200 3.41 13.73
诸暨大东南纸包 原材料 100 31.01
装有限公司 协议价
包装物 200 19.73 63.44
向关联人
采购 诸暨万能包装有 原材料 200 72.15
原材料 限公司 协议价
包装物 100 30.50 13.06
浙江新洋科技股 原材料 协议价 200 0
份有限公司
小计 1100 53.64 199.13
浙江大东南进出 BOPP膜 1200 263.18
口有限公司 协议价
纸芯 500 7.38
诸暨大东南纸包 原材料 协议价 200 0.6 8.91
装有限公司
BOPP膜 500 491.88
向关联人 CPP膜 300 32.08 129.48
销售产品、诸暨万能包装有 BOPET膜 协议价 300 10.38 70
商品 限公司
原材料 360 62.6
纸芯 200 0.1 18.57
浙江新洋科技股 原材料 200 26.56
份有限公司 协议价
纸芯 470 115.24
小计 4230 43.16 1193.8
诸暨万能包装有 设备租 协议价 840 210 840
限公司 金
向关联人浙江新洋科技股 设备租 协议价 330 75 225
租出资产 份有限公司 金
小计 1170 285 1065
总计 6500 381.8 2457.93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及
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金额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索引
比例(%)
浙江大东 原材料 5.74 100 0.32
南进出口
有限公司 包装物 13.73 200 0.76
诸暨大东 原材料 31.01 100 1.72
南纸包装
有限公司 包装物 63.44 100 3.51
向关联诸暨万能
人采购 原材料 72.15 3.99
原材料包装有限 200
公司 包装物 13.06 0.72
浙江大东 原材料 0 50
南新材料
有限公司 农膜 0 50
小计 199.13 800
浙江大东 BOPP膜 263.18 1500 1.10
南进出口 《浙江大东
有限公司 纸芯 7.38 200 0.25 南股份有限
诸暨大东 公司日常关
南纸包装 原材料 8.91 100 0.30 联交易预计
有限公司 公告》公告
编号:
BOPP膜 491.88 2.06 2016-032
CPP膜 129.48 0.73 (巨潮资讯
诸暨万能 560 网)
向关联包装有限 BOPET膜 70 0.20
人销售 公司
产品、 原材料 62.6 2.09
商品 400
纸芯 18.57 0.63
浙江新洋 原材料 115.24 0.90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纸芯 26.56 3.84
浙江大东
南新材料 纸芯 10.92 100 0.37
有限公司
小计 1204.72 2860
向关联诸暨万能
人租出包装有限 设备租金 840 840
资产 公司
浙江新洋
科技股份 设备租金 225
有限公司
小计 1065 840
总计 2468.85 4500
注:
1、上表中“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该项关联交易金额占全公司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2、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系公司预计的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也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公司名称: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祖英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销售:农用膜、包装胶带、文具及家用胶带、不干胶、纸、瓦楞纸箱、白板纸、纸盒、绝缘材料(电容膜)、电子产品、五金建材(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8,352.3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086.0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875.2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83.6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88.75%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大东南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二)公司名称: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
法定代表人:童培根
注册资本:2031.00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纸箱、纸盒、纸袋及其它纸质包装制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5,575.2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655.1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3,256.4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401.0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大东南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公司名称: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童培根
注册资本:210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功能性农用膜及包装制品,销售自产产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285.8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091.0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602.5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1.1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66.67%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大东南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四)公司名称:浙江新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黄新江
注册资本:8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新材料、机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制造销售:塑料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塑料管材管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988.3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648.5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77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12.3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24.3902%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水寿、
黄飞刚分别持有该公司6.0976%、6.0976%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产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
<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的议案》在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分别与大东南进出口、大东南纸包装、诸暨万能、浙江新洋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有效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方大东南进出口、大东南纸包装、诸暨万能、浙江新洋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 (二)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汪军民、童宏怀、陶宝山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同意公司分别与大东南进出口、大东南纸包装、诸暨万能、浙江新洋签订2017年《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充分论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