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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9 00:00:00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6-026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1、控股股东名称:李世江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2016年4月8日,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102,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7%。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李世江先生
    2、减持原因:投资需求
    3、拟减持数量:预计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40,000股,即:
占公司总股本251,242,155股的 0.1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股票的来源:根据2015年7月11日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李世江先生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26日通过山西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票。
    5、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6、减持期限: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本公告发布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李世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世江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相关事项的通知》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李世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李世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李世江先生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世江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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