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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并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23 00:00:00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4-042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                          

                      股票期权并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                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中有七人离职或去世,董事会决定注销              

                 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28.08万份股票期权。同时因公司2013年业绩未               

                 能达到考核目标,故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不含因离职或去世已被注销全部             

                 期权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共计139.88万份。              

                      以上两项总合计167.96万份,本次董事会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数为167.96               

                 万份。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1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                 

                 过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                

                 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和行权价             

                 格调整和激励对象变动的情况,公司对股票期权修订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了修            

                 订,中国证监会对此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11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修订稿)》。    

                      3、201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拟授予71名激励对象619.84万份股票期权,在本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4、201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决定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确定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和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0人,股票               

                 期权的总数调整为615.68万份,行权价格为33.55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1年12月30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于2012年1月13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               

                 称:多氟JLC1,期权代码:037571。         

                      5、2014年1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自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推出以来,国内氟化盐市场和证券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行权价格显着高于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截至2013年12月30日,没有任何激励对象对第一个行权                 

                 期内任何数量的期权提出行权要求。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第7.4条的规                 

                 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未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在该行权期结束之后予             

                 以注销。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后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            

                 期权153.92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615.68万份的25%。             

                     6、2014年1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12年业绩未能达到             

                 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              

                 153.92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615.68万份的25%。            

                      二、本次对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中离职或去世激励对象所获授            

                 期权的说明 

                      鉴于原激励对象杜洪彦、赖见、海翔、张朝霞、陈淑云、梁鸿军2013年离                 

                 职、李杰去世,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              

                 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使,并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死亡的,                

                 自死亡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使,并由公司注销。杜洪彦、赖见、                

                 海翔、张朝霞、陈淑云、梁鸿军、李杰(去世)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数为16.64                    

                 万份、4.16万份、4.16万份、4.16万份、10.4万份、6.24万份、10.4万份,                      

                 合计56.16万份。因上述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中的对              

                 应28.08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并已经注销,因此本次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             

                 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8.08万份股票期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            

                 获授期权予以注销的情况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各行权期首个交易日的上一年度,以2010年净利润48,354,279.20元为基数,                

                 201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201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013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0%。各行权期首个交易               

                 日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者为准)符合要求,2011年度不低于5%;2012年度不低于6%;2013年度不低                   

                 于7%;2014年度不低于8%。        

                      据此,2013年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120%;且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者为准)不低于7%。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净利润数与2010年净利润数相比为负              

                 增长,且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低于7%,未               

                 能达到可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所有激励             

                 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四、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中离职对象所获授期权和首期股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公司授予日2013年1月31日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评估结果,2012年                

                 12月31日开始摊销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各期期权成本摊销情况的预测算结果              

                 为: 

              各年每份期权应当确认期权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费用金额(万元)            2.65    968.78   665.37   423.48   201.89  2,262.17

             第一份期权(占总份数的25%  )    0.83    302.75      -         -        -      303.58

             第二份期权(占总份数的25%  )    0.66    241.95   241.28      -        -      483.89

             第三份期权(占总份数的25%  )    0.61    221.64   221.64   221.04     -      664.94

             第四份期权(占总份数的25%  )    0.55    202.44   202.44   202.44   201.89   809.7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二章《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在                

                 会计上,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             

                 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企业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             

                 件外)而无法可行权”,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因业绩条件未达而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2013年、2014年不再继               

                 续确认第三个行权期期权成本。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就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中离职或去           

                 世对象未行权股票对应期权并注销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事宜,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要求,所                 

                 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中离职或去世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和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研究,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中离职            

                 或去世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合法、合规,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中离职或去世对象未行权股             

                 票期权和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全部股票期权。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注销被调整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第           

                 三期和第四期股票期权,同时注销其余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期权符            

                 合《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并已经履行了迄今为止应当并能够履行的全                

                 部程序,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激励对象及            

                 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相关事项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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