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
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3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10 月 26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发
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16,000 万股。
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5 日完成了
201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6,000 万股为基
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分红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2,00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总额 32,000 万股,其中限售股份 24,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000 万股。
二、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 11 月 2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7,4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59%;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7,4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5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条件 本次申请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注
股份数量 售数量 流通数量
1 天津博信一期投资
14,400,000 14,400,000 14,400,000 不存在质押、冻结
中心(有限合伙)
2 深圳市富海银涛创
7,080,000 7,080,000 7,080,000 不存在质押、冻结
业投资有限公司
3 深圳市龙城物业管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不存在质押、冻结
理有限公司
合计 27,480,000 27,480,000 27,480,000 -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其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天津博信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取得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
不由本公司回购该股份。
经核查,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经核查,并根据公司的自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大富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大富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规和股东承诺;大富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大富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梅 漆传金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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