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3-09-09 08:00:00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     

                 决议,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华阳微电子有限公司48%的股权,     

                 并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自2013年7月8日下午开市起开始停牌,截至2013       

                 年7月8日上午收盘时的公司股票价格为11.50元/股。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20        

                 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7月8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13.66%,同期创业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2)累计涨幅为-2.49%,同期通信设备(申万)       

                 行业指数(代码:801102)累计涨幅为-4.47%。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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