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9 01:27:05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8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尚传先生。 6.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6)已于2020年6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425,458,68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434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7,6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36%;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030,4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343%。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李武好先生、马仲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李武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457,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33%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2,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2518% (2) 关于选举马仲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458,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36%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34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翠萍、王静 3.结论性意见: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8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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