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9 00:00:00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6-025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4 年、
2015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将风险提示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退市风险警示前的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3、证券代码:000962
     4、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16年 4月 20日
     5、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东钽
     6、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4 年、2015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公司股票处于停牌期间,公司将于2016年 4月 20 日起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因 2014 年、2015 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稳定释放现有主营业务产能的同时对不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业务将继续进行调整,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2、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工作,吸收新产业,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竭尽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重组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及具体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也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于会于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
     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或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叶照贯     证券人员党丽萍
2、咨询电话:0952-2098507        0952-2098563
3、传真:0952-2098562
4、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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