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钽:关于调整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7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5月13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
1、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多年来生产经营产生了大量的废钽电容器,公司利用其作为原料,增加了公司解决钽铌原料的途径。公司原未预计此交易,现经双方多次协商,签订了相关购买协议后,形成了本次交易。
2、公司在新产业园区给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因交易对方经营规模的变化,使水电汽用量增加,故而增加相应的预计交易金额。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提请本次董事会对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有关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相应调整。除此,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未发生调整变化(原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0日,公司2016-031号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何季麟、朱景和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6年1-7
关联交易类 交易内 调整前预计 调整后预计
关联人 月份实际发
别 容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生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 宁夏星日电子有 废钽材 0 1000 685.08
购原材料 限公司 料
向关联人销 中色(宁夏)东方 水电汽
售产品、商 200 600 385.53
集团有限公司 等
品(水电汽)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沈月英
注册资本:13200万元
经济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业务:钽电解电容器、铌电解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独石电容器、铌声表器件、光电产品、精密陶瓷、微粉等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
2、截止2016年7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821万元,净资产-22,8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5万元,净利润-665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构成关联交易关系。
4、交易的必要性
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多年来生产经营产生了大量的废钽电容器,公司利用其作为原料,增加了公司解决钽铌原料的途径。
5、预计2016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废钽电容器,公司购买其作为钽原料,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钟景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等。
2、截止2016年7月31日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27,919万元,净资产91,5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857万元,净利润-17,228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因持有公司201,916,8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5.8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新产业园区供电系统线路规划与改造,公司供电系统负荷有余量,为了提高公司变压器的负荷率,降低供电系统的损耗,故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电费交易上形成关联交易。
5、2016年预计以上内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1,614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水电汽产品的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
水:3.15元/m3 电:0.51元/KW?小时 汽:121元/吨
2、综合服务:原则上仍执行原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签协议。
3、本公司与其他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均原则上按照当时市场情况由双方每年签订一个总的框架协议,如果交易条件和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将另行协商重新确定交易标的、价格、额度等内容。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或辅助生产所需的正常交易内容,包括原料、材料、水电汽等,其中,购买关联方的原料交易可以解决公司的部分原料来源;向关联方提供水电汽等,是提高经营业绩的需要。预计交易总额比例不高,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不是很大,不会造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性。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2016年7月31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70.61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白维、班均、刘斌认为,调整公司预计2016年有关日常经营方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交易的内容符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会议记录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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