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良照)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良照)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9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了上述董事会会议,其中6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1次现场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未现场出席会议的通过邮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通过视频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9 年 4 月 2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 1、关于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3、关于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 2019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独立意见;7、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9、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10、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11、关于回购注销相关股东业绩补偿股份的独立意见;1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8 月 10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19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有关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及时地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 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税务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可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本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性的建议,促进董事会更好的履行职责。 以上是本人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 信与勤勉的精神,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良照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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