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16:方大炭素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15―03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认真阅读2014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市场交易的公允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换届。公司股东推荐周丽宏女士、金雪小姐、芦璐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经公司职代会职工代表团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选举宗海军先生和苟艳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后附简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认真阅读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5日
附:简历:
1、周丽宏简历:
周丽宏,女,1973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辽宁东方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辽宁侨兴科工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晨汽车集团沈阳沃尔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始历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审计部部长;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2、金雪简历:
金雪,女,198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部长助理;2008年始任职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公司外贸业务部,现任职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综合部工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芦璐简历:
芦璐,女,1982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2006在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2006年至今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苟艳丽简历:
苟艳丽,女,197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2006年在海龙科技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2006至今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5、宗海军先生简历:
宗海军,男,1971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曾任兰炭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主任科员,2006年10月始任方大炭素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