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提供5600万元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26 00:00:0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为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                            

                                     提供5600万元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                    

               公司”)(股权转让后)提供5600万元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了支持环宇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环宇公司提供5600万元借款。              

               目前,公司拟转让环宇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环宇公司股权,按照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为环宇公司提供的上述5600万元借款将构成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为前述公司向原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延续,               

               没有新增资助金额,借款协议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为了使环宇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稳定,                 

               并促成公司转让环宇公司100%股权交易事项,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一定期               

               限内为环宇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时,环宇公司以土地和厂房作抵押,公司权益将得到                 

               有效保障,财务资助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朱义坤     于李胜   廖正品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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