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4-1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占同 2013年
关联交 按产品或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类交易的 实际发生
易类别 劳务划分 比例 总金额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
产品及技 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采购 术服务 200 总计
子公司 0.29% 369
产品 970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
聚酯薄膜 有限公司 770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
产品及技 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术服务 200
销售 总计
子公司 6% 14,826
产品 14,900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
聚酯切片 14,700
有限公司
制品
提供管理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 600
服务 有限公司
提供 提供管理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 总计
150 43% 618
劳务 服务 薄膜有限公司 800
提供管理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 50
服务 电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
物业租赁 950
有限公司
其他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 总计
厂房租赁 600 0.76% 2,107
交易 电材料有限公司 2,050
代收水电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 500
费 电材料有限公司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法定代表人:李成,注册资本:16亿元,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东塔,
1
经营范围:股权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管,国
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713,039.21 3,454,977.14
净资产 999,916.80 871,859.37
2013年1-12月 2012年1-12月
营业收入 5,556,156.17 5,313,969.63
净利润 73,979.85 38,936.56
(2)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曼莉,注册资本:7915.58万美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
6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5,382.56 141,034.64
净资产 114,524.34 124,713.57
2013年1-12月 2012年1-12月
营业收入 81,684.78 102,133.62
净利润 6,943.29 10,560.19
(3)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是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曼莉,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经济技术
开发区大港工业城,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2
单位:万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0,446.49 19,475.26
净资产 14,479.36 13,094.22
2013年1-12月 2012年1-12月
营业收入 18,602.16 17,576.61
净利润 1,385.14 307.50
(4)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是本公司的参
股公司,法定代表人:莫赞光;注册资本:1381万美元;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
三路7 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
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5,364.69 37,957.87
净资产 26,334.09 23,339.49
2013年1-12月 2012年1-12月
营业收入 14,255.59 15,474.98
净利润 2,995.11 5,426.58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广新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5.90%股权,该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 杜邦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李曼莉女士担任该公司
董事长,副总裁刘亚军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李曼莉女士担任
该公司董事长,副总裁刘亚军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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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辉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黄丙娣女士担任该公
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法人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4年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
展趋势,并且与本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
力,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预计2014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00万元;
(2)与杜邦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020万元;
(3)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万元;
(4)与金辉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50万元。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
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
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 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4
201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各交易子议案
之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总额14,900万元,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将合并为《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提交公司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有关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法定
的批准程序。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
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关于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杜邦鸿基公司的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2.关于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杜邦鸿基公司的销售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
购销合同。
3.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帝人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
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
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杜邦
鸿基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
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协
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
5
作厅批复生效。
4.2011年8月31日,公司与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帝人")签
订了《杜邦鸿基租金备忘录》。公司出租给杜邦鸿基的佛山市轻工三路八号和佛山市东鄱
南路六号的总面积约4.5万平方米的公司物业,2010年租金标准按照2009年租金标准(即
65.3万元/月)的基础上提高8.5%;自2011年起,每年的租金标准将按照上一年度租金
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增幅约3%―5%。上述租约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4
年12月31日止五年。
5.2014年2月18日,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将佛山市禅城区
2
轻工北一街2号内的2160m仓库出租给杜邦鸿基使用。租赁价格为每月3.024万元;租
赁期限: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6.公司拟向金辉公司出租厂房、设备,预计2014年全年租金不超过600万元;如公
司代为收取水、电、气等费用,则由公司按照金辉公司的实际使用的水、电、气的数量
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收费单价据实收取,预计2014年不超过500万元。经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具体事项签署相关的租赁合同。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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