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2-08-17 00:00:0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皖国信评报字(2012)第176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合肥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目    录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1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            

                     三、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5            

                          首部........................................................5          

                          绪言........................................................5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5           

                          被评估单位概况..............................................6          

                          评估目的....................................................7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8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0          

                          评估基准日.................................................10          

                          评估依据...................................................10          

                          评估方法...................................................13          

                          评估程序设施过程和情况.....................................18          

                          评估假设...................................................18          

                          评估结论...................................................19          

                          特别事项说明...............................................21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2          

                          评估报告日.................................................23          

                          尾部.......................................................24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25-37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声  明

                                           皖国信评报字(2012)第176号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               

             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者)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                 

             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据此编制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也会因提供资料的虚假或隐瞒事实             

             真相而失效。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              

             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               

             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             

             保证。  

                  五、评估报告使用者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               

             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本报告评估结论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              

             并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七、除评估报告书载明的相关内容,我们未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估               

             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瑕疵事项。但是,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不完全              

             依赖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而应对资产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容作出自己的独               

             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八、对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在委托时和本评估机构现场             

             工作期间未作特别说明,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或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            

             下,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项目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不承担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所造成后果的责任。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  要

                                            皖国信评报字(2012)第176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单位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选取市场价值类型,采用市场法、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17.21%股权在2011年12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经评定估算,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            

                公司17.21%股权在2011年12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评估值为21301.33万元。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11年12月31日及相关前提               

                下的市场法评估结果为123773万元,账面价值为28573.88万元,增值额为95199.12                

                万元,增值率为333.17%。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11年12月31日及相关前提               

                下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33101.16万元,账面价值为28573.88万元,增值额为                  

                4527.28万元,增值率为15.84%。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42271.97       43913.36        1641.39           3.88

                 非流动资产                  27926.97       30812.86        2885.89          10.33

                 其中:长期应收款               244.10         244.10

                       长期股权投资          10865.14       10661.79        -203.35          -1.87

                       固定资产              13618.26       15043.13        1424.87          10.46

                       在建工程               1063.82        1063.82           0.00           0.00

                       无形资产               1800.96        3631.90        1830.94         101.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4.69         168.13        -166.56         -49.77

                   资产总计                  70198.94       74726.22        4527.28           6.45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流动负债                    36794.37       36794.37

                 非流动负债                   4830.69        4830.69

                   负债总计                  41625.06       41625.06

                   净资产                    28573.88       33101.16        4527.28          15.84

                     市场法评估结论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90671.84万元,差异率为             

                273.92%。  

                     本项目资产基础法是从现时成本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资产负债为            

                评估范围,将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各项资产评估值加总后,减去负债评估值作为其              

                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未考虑其未来经营发展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其他              

                未记入财务报表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誉价值等因素。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因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被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             

                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被评估单位               

                已有明确的IPO计划,因此受让佛山照明所持国轩高科17.21%的少数股东权益的目                

                的应该相对明确,投资人更注重被评估单位股权的市场交易价格。            

                     通过以上分析,本报告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少数股权交易等因素可能产生的折价。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1年12月31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止,                    

                超过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170号),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                  

                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               

                书和运输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扣除,故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机器设备和电子             

                设备的重置价值均不包含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截止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手续,被评估单位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本次评估按被评估单位              

                提供的实际面积进行评估,未考虑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如办理产权登记手              

                续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与本次评估面积不符,或存在产权纠纷,需按国家有权部门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认定的或相关当事方达成的有效结论对本报告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部分房地产已设定抵押,详见下表:             

          序                      建筑物(土   建筑面积/使用

                   产权编号                                    抵押权人      抵押期限    贷款额       备注

          号                       地)名称   权面积(平方米)

               合产字第104013号     办公楼       7105.19

                                                                                                土地使用权(合

               合产字第104014号     B3厂房       8058.66     交通银行股份有  2011.10.17   2000万  新站国用(2011)

          1                                                限公司安徽省分  至2012.10.     元     第032号)随房

              合产字第110016909号    A3厂房       6284.12       (支)行          8                 屋抵押备案。

              合产字第110016910号    A4厂房       6284.12

              合瑶海国用(2007)第  国轩高科宗     32133.34

                    026号           地1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10.1.20至  1500万

          2                                                份有限合肥银河

               合产字第104011号     B4厂房       8058.66                    2013.1.19     元

                                                                支行

               合产字第104012号     B2厂房       7747.14

                                                                                                土地使用权(合

              合产字第110036141号   宿舍楼A1      2365.86     交通银行股份有  2011.5.31至           新站国用(2011)

          3                                                限公司安徽省分              800万元

                                                                            2012.5.31            第032号)随房

              合产字第110036137号   宿舍楼A2      2365.86       (支)行                            屋抵押备案。

                     截止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牌号为皖AG9G99的宝马轿车,               

                车辆行驶证上注明的所有人为合肥众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             

                限公司承诺,其实际产权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所有,车辆暂未办理产权              

                过户手续,无产权争议。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           

                          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正  文

                                             皖国信评报字(2012)第176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市场法、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佛山电器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在2011年12               

                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本资产评               

                估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为报告本位币)。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1.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佛山照明)。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法定代表人:钟信才。     

                     注册资本:玖亿柒仟捌佰伍拾陆万叁仟柒佰肆拾伍元。          

                     实收资本:玖亿柒仟捌佰伍拾陆万叁仟柒佰肆拾伍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                  

                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消防                    

                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LED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                  

                产品;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概况: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佛山市电器照                 

                明公司、南海市务庄彩釉砖厂、佛山市鄱阳印刷实业公司共同发起,经广东省企业股                

                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粤股审(1992)63号”文批准,                   

                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由法人与自然人混合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                

                10月20日。1993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1993)33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社会公众股(A股)1,930万股,并于1993年1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5年7月23日,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B股,并于1996年8月26日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外经贸资二函字第466号”文批复同意转为外                

                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75号”                  

                文核准,公司增发A股5,500万股。公司经2006、2007及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玖亿柒仟捌佰伍              

                拾陆万叁仟柒佰肆拾伍元(RMB978,563,745.00)。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440000400010049。    

                     2.本项目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外,本项目无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委托方以外的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本次项目被评估单位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             

                     (1)工商注册情况  

                     住所: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法定代表人:李缜。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肆佰叁拾壹万圆整。        

                     实收资本:壹亿柒仟肆佰叁拾壹万圆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               

                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                  

                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                 

                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2)历史沿革 

                     国轩高科成立于2006年5月9日,由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轩贸易”)与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营销”)共同出资设立,成                  

                立时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国轩贸易以货币出资3800万元,占76%的股权,                   

                国轩营销以货币出资1200万元,占24%的股权。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经过历次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截至评估基准日,国轩高科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9494              54.4662% 

                     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000              17.2107% 

                     3     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65               9.5519% 

                     4     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00                1.7211% 

                     5     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                     516                2.9602% 

                     6          李晨                                900                5.1632% 

                     7          徐江                                250                1.4342% 

                     8          方清                                173                0.9925% 

                     9          吴文青                               150                0.8605% 

                    10         韩瀚                                150                0.8605% 

                    11         其他39人                            833                 4.779% 

                                合计                                17431                 100%

                     (3)经营历史情况  

                     国轩高科主要从事锂电池关键材料磷酸铁锂、锂电池芯、电池组及电源管理系统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大容量储能型和大功率动力               

                型铁锂电池共10多个系列产品,并在以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为主的交通工具、风光               

                锂电绿色照明系统、电动工具、锂电光伏电源及其他特种电源等节能环保领域得到应               

                用。 

                     国轩高科2009年成功联合安凯汽车示范运营了全国首条电动大巴公交线路后,               

                2010年又顺利交付合肥公交集团100多部电动大巴所需的电池。并与江淮汽车合作,                

                将电动轿车推向了市场。    

                     (4)近几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     2011年12月31日/2011年度   

                    资产总额                                62,680.64                   70,198.94

                    负债总额                                44,584.60                   41,625.06

                    净资产                                  18,096.04                   28,573.88

                    营业收入                                19,488.92                   22,723.26

                    净利润                                   2,267.43                    5,631.85

                     以上数据来源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2]1675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佛山照明拟转让所持国轩高科17.21%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            

                价值作出反映,为该事宜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本次评估对象为:佛山照明拟转让所持的国轩高科17.21%股权。            

                     2.本次评估范围为:上述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国轩高科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            

                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以国轩高科提供填报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为准。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2]1675号《审计报             

                告》,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轩高科母公司报表中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0198.94万                  

                元,其中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42271.97万元,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7926.97万元;                 

                负债账面价值为41625.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6794.37万元,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为4830.6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8573.88万元。            

                     上述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轩高科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为56527.50�O,其中:331�O房屋建                 

                筑物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8243.55�O,均为出让土地使用权。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共计2934台(套),其中电子设备5台已报废、11               

                台闲置、3台待修。     

                     评估基准日,国轩高科账面未记录的专利技术共53项情况如下表:             

                  序       申请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号

                   1    200810124253.4   高功率型磷酸铁锂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                       发明

                   2    200810124252.X   一种草酸亚铁的制备方法                                   发明

                   3    200910116540.5   电池组外壳绝缘检测装置                                   发明

                   4    200920180094.X   纯电动汽车动力转向驱动结构                             实用新型

                   5    200920180095.4   纯电动汽车电机液压转向助力泵支架                       实用新型

                   6    200920180096.9   风光锂电节能路灯底座                                   实用新型

                   7    200920180097.3   纯电动汽车动力过渡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8    201020253791.6   电动自行车电池盒                                       实用新型

                   9    201020524487.0   锂离子电池防爆盖板                                     实用新型

                  10   201020524502.1   用于锂离子电池极片辊压的自动擦辊机构                    实用新型

                  11   201020524485.1   可压缩的圆柱型锂离子电池中心支撑管                     实用新型

                  12   201020524496.X   一种卷绕式锂电池极片                                   实用新型

                  13   201020568432.X   一种具有自锁功能的周期唤醒电源电路                     实用新型

                  14   201020568414.1   一种电池组总电压检测电路                               实用新型

                  15   201020594426.1   可在线测定箱体内气体水分含量的真空烘箱                  实用新型

                                         用于电池电芯卷绕的卷针装置及与卷针配套使用的中空支撑

                  16   201020594425.7                                                          实用新型

                                         管

                  17   201120008132.0   用于高效分切多极耳锂离子电池极片的刀模                  实用新型

                  18   201120008131.6   电极浆料分散装置                                       实用新型

                  19   201120075222.1   一种锂电池自动配组系统                                 实用新型

                  20   201120075223.6   锂电池组模块极耳的定位压铆冲孔装置                     实用新型

                  21   201120075219.X   用于锂电池组箱体的送热器                               实用新型

                  22   201120075224.0   锂电池组均衡充电实时监控装置                           实用新型

                  23   201120075221.7   一种锂电池组远程监控系统                               实用新型

                  24   201120075220.2   用于锂电池电芯之间连接的铜镍复合连接片                  实用新型

                  25   201120075216.6   一种锂离子电池盖板组件                                 实用新型

                  26   201120150951.9   一种基于功率电阻的动力锂电池组均衡电路                  实用新型

                  27   201120208724.7   高电压强电流动力电池的高速高精度采集                    实用新型

                  28   201120208752.9   纯电动汽车用电源管理系统的显示系统                     实用新型

                  29   201120208695.4   一种方形锂离子电池盖板组件                             实用新型

                  30   201120301882.7   铝壳圆柱电池封口焊接夹具                               实用新型

                  31   201120302006.6   一种锂离子电池生产涂布过程中断带的贴胶带装置            实用新型

                  32   201120301887.X   一种闭口化成的盖板                                     实用新型

                  33   201120301906.9   一种新型极耳高倍率锂离子电池                           实用新型

                  34   201120461735.6   一种纯电动大巴车电池管理系统高压箱设备                  实用新型

                  35   201120399785.6   防止电解液外溢的半密封式恒压贮液装置                    实用新型

                  36   201120457726.X   一种锂离子电池极耳修剪装置                             实用新型

                  37   201120341867.5   用于方形铝壳动力电池生产过程中的绝缘保护套              实用新型

                  38   201120400353.2   电动汽车用电芯漏液气体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39   201120482283.X   一种电池测试夹具                                       实用新型

                  40   201120457759.4   在线检测锂离子电池极片毛刺装置                         实用新型

                  41   201120483197.0   一种电池材料分级粉碎装置                               实用新型

                  42   201030179039.7   锂电池组                                               外观设计

                  43   201030563725.4   锂电池盒                                               外观设计

                  44   201130031137.0   锂电池盒                                               外观设计

                  45   201130031138.5   锂电池组(3)                                           外观设计

                  46   201130031135.1   锂电池组(2)                                           外观设计

                  47   201130031136.6   锂电池组(1)                                           外观设计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48   201130393455.1   锂电池组(一)                                          外观设计

                  49   201130394251.X   锂电池组(二)                                          外观设计

                  50   201130394252.4   锂电池组(三)                                          外观设计

                  51   201130394253.9   锂电池组(四)                                          外观设计

                  52   201130394254.3   锂电池组(五)                                          外观设计

                  53   201130394255.8   锂电池组(六)                                          外观设计

                     此外,国轩高科还有几十项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专有技术。以上专利技术及尚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专有技术,本次资产基础法不单独进行评估,但上述资产的价值               

                已包含在市场法的评估价值中。     

                     委评资产均处于使用或受控状态。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负债范围一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2.价值类型定义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3.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采用市场价值类型的理由是市场价值类型与其他价值类型相比,更能反映交易双             

                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使评估结果能满足本次评估目的之需要。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为2011年12月31日。             

                     除本报告第十二节“特别事项说明”中提示的相关内容,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               

                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其他特别因素。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税率、费率、存贷款利率等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七、评估依据   

                     1.行为依据 

                     (1)本项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皖国信评报字<2012>第176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2.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的通知》(国土资              

                发<2006>307号)。    

                     (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203号)。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3.评估准则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 意见>
  的通知》(会协<2003>18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和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 本准则>
    的通知》(财企<2004>20号)。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 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的通知》(中评协 <2008>218号)。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的通知》(中评协 <2011>227号)。 4.权属依据 (1)国轩高科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验资报告。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车辆行驶证。 (4)重要资产购置发票及其他原始凭证。 (5)其他有关产权依据。 5.取价依据及其他 (1)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关于贯彻执行
       <全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及其费用定额的实施意见》(建定字 <2000>021号)。 (2)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 (3)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及其配套 费用定额。 (4)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 (5)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6)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 见》(造计<2010>25号)。 (7)中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估标准》。 (8)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土地政策、规定、实施办法、通知等法规文 件。 (9)安徽省合肥市基准地价成果资料。 (10)国家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技术标准、利率税率及价格信息 等资料。 (11)本机构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 (12)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1年第十二期《合肥市建筑工程市场价格信 息》。 (13)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目录》。 (14)中国财政出版社《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15)通过wind资讯金融终端查询的可比公司相关取价信息,行业相关指标。 (1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企业价值评估和定价研究》(赵立新,刘萍等着,中国金 融出版社)。 (17)委评资产现场盘点、勘察资料。 (18)委评资产负债询证结论。 (19)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 (20)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协议合同、发票及其他财务 会计资料。 (2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工程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概预算及决算报告等技术资料。 (22)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资料。 (23)本机构评估人员认为科学、必要的其他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的常用方法包括:市场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被评估单位已有明确的IPO计划,因此受让佛山照明所持国轩高科17.21%的少数 股东权益的目的应该相对明确,投资人更注重被评估单位股权的市场交易价格。采用 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市场法更适合此类股权交易的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最常用的评估方法,可以客观合理的反映出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 各项资产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可以使投资者对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状况作全 面的了解。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可搜集的资料,针对评估对象的属性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估 对象采用市场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法简述 (1)市场法 ①基本原理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有一个充分活跃的资产市场;(2)参照物及其与被 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搜集、量化的。 市场法分为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 况及可收集的资料,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 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即根据评估目标公司的情况选取若干可比公司,收集可比公司的一些标准乘数如 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在比较可比 公司和目标公司对各乘数影响因素的差异后,调整确定目标公司的市盈率(PE)、市净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率(PB)、市销率(PS)、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据此计算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 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对象特点采用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指标计算目标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②评估模型与基本公式 A.本次评估采取的基本模型为: P=E×PEG×R×(1-ξ)×100 式中: P: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E:评估对象年盈利 PEG:评估对象比准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 R:评估对象年盈利增长率 ξ:缺少流通性折扣率 B.比准PEG的计算模型 PEG:评估对象的比准PEG PEG(a):可比公司A的预测PEG Xi:评估对象第第i个指标的修正系数 Ai:可比公司A第i个指标的修正系数 Wi:第i个指标的权重 本次评估通过对所选样本的分析统计,赋予各指标相应权重,并建立各指标的修 正体系。最终取各比较公司计算所得比准PEG的算术平均值为评估对象最终PEG。 (2)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范围内对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可搜集的资料,针对评估对象的属性特点, 采用成本法、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对被评估单位各单项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加和后确 定被评估单位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再乘以所持被评估单位17.21%股权比例得出评估 对象评估值。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成本法是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和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资产所需的全部成 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 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或首先估算被评资产与其 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再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 为评估值。 本项目母公司报表载明的各类资产负债中: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通过对现金的现场盘点和查阅出入库记录,推算出评估基准日数额,从而确定现 金评估值;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调节表及发放询证函,以核实后的数额确定银行存 款评估值。 (2)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预付 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3)存货 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中正常库存的以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其中库存时间较长 已报废的原材料评估为零。产成品中正常销售的根据其出厂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 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库存时间较长的产成品以可变 现价格确定评估值;自用的产成品以账面成本确定评估值。在产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定评估值。发出商品根据其出厂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 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跌价准备评估为零。 2.长期应收款 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有控制权及合营的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在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后, 按其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乘以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 (2)对参股的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以账面投资成本确定评估值。 (3)对于在评估基准日后已处置的企业股权投资,以实际处置所获得的净收益确定 评估值。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4.固定资产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房屋建筑物 ①重置全价 包括前期费用、综合造价及资金成本。 ②成新率 根据现场勘察,参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对房屋建筑物的结 构、装修、设备三部分的各个项目的完损等级进行鉴定,主要采用年限法及打分法确 定成新率。 (2)机器设备 ①重置全价 a.国产设备以现行购价为基础,加合理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大型设备一定期限 内的资金成本等构成重置全价。 b.进口设备以FOB价为基础,加途中保险费、国外运杂费、进口关税、增值税、 银行及其他手续费、国内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大型设备一定期限内的资金成本等构 成重置全价。 c.车辆以现行购价为基础,加购置附加费及其他费用等构成重置全价。 ②成新率 a.在对机器设备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主要采用年限法及工作量法确定成新率。 b.车辆以现场勘察为依据,考虑现时实际状况、实际已使用时间及已行驶里程、 维修保养状况等因素,参考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颁布的《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 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的有关规定,采用年限法、工作量法及观 测法综合确定。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观测法成新率×60% 其中: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工作量法成新率) 即理论成新率取年限法成新率与工作量法成新率孰低者。 5.在建工程 在核实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形象进度和付款进度等的基础上,以实际支付工程 款项剔除不合理费用得出评估值。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6.无形资产 为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分别进行评估,再将两种 方法所得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估值。 成本逼近法是以土地取得、土地开发所耗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 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评估方法。其基本公 式为: 土地价格=征地费用+土地开发费+税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 益。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在求取一宗委评宗地价格时,根据当地基准地价水平,参 照与委评宗地相同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该类用地地价标准和各种修正因素说明表, 根据两者在区域条件、个别条件等的差异,确定修正系数,修正基准地价从而得出委 评宗地地价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公式:p=p1×(1+k)×ka×kb -kC 其中:k=∑kI p―委评宗地价格 p1―委评宗地所在区域的基准地价 k―委评宗地全部影响地价因素总修正值 ka―委评宗地期日修正值 kb―委评宗地年限修正值 kC―委评宗地土地开发状态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而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形成的,以评估确定的资产减值金 额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额作为评估值。对于其他差异原因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通 过了解差异形成的原因,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8.负债 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 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预计负债、其他非流动 负债,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估值。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评估工作自2012年7月13日起至2012年7月26日止。 2.主要步骤 (1)与委托方约定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确定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对象及范围、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选定评估基准日。 (2)接受委托,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编制评估计划。 (4)根据委评资产具体情况和专业化原则组织资产评估项目组,进驻被评估单位了 解情况,指导填写合乎规范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 (5)广泛搜集、验证资料,清查核实资产。流动资产组进行账面审核,发放询证函, 现场抽查、勘核实物资产;固定资产组在企业专业人员的配合下进行实物资产的清核 勘察,作现状分析鉴定,掌握资产现时使用状态、历史情况并作现场勘察记录和工作 底稿;土地使用权组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逐项对土地的位置、面积、四至、实 际用途、开发程度等进行现场勘察;企业价值市场法评估组根据被评估单位情况,选 取可比公司,将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建立计算模型,进 行评估测算。 (6)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资产核查鉴定结果和可搜集的资料,进行市场调查, 选定适用的评估方法予以评定估算,汇总数据;分析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 及资产评估说明。 (7)实施逐级审核。 (8)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评估假设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被评估资产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 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政策性 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 2.被评估资产在可预知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处于正常、合理、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合法的运营、使用及维护状况。 3.资产所有者取得相关资产权益、使用或支配相应资产、从事相应生产经营活动、 承担相应负债、获取相应收益、支付相关成本费用。 4.被评估资产处在本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条件下,且现有用途不变、持续 经营。 5.经济行为各方主体具备实施经济行为的能力条件,且本次经济行为对被评估资 产的经济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6.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8.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 方面基本一致。 9.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 向保持一致。 10.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1.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对被评估单位或被评估资产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12.当上述评估假设发生变化时,本报告评估结论一般不成立,本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般会失效。 十一、评估结论 经评定估算,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 公司17.21%股权在2011年12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评估值为21301.33万元。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11年12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 的市场法评估结果为123773万元,账面价值为28573.88万元,增值额为95199.12万 元,增值率为333.17%。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11年12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 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33101.16万元,账面价值为28573.88万元,增值额为4527.28 万元,增值率为15.84%。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金额单位: (人民币) 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42271.97 43913.36 1641.39 3.88 非流动资产 27926.97 30812.86 2885.89 10.33 其中:长期应收款 244.10 244.10 长期股权投资 10865.14 10661.79 -203.35 -1.87 固定资产 13618.26 15043.13 1424.87 10.46 在建工程 1063.82 1063.82 0.00 0.00 无形资产 1800.96 3631.90 1830.94 101.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4.69 168.13 -166.56 -49.77 资产总计 70198.94 74726.22 4527.28 6.45 流动负债 36794.37 36794.37 非流动负债 4830.69 4830.69 负债总计 41625.06 41625.06 净资产 28573.88 33101.16 4527.28 15.84 本报告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评估明细表》(另册)。 市场法评估结论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90671.84万元,差异率为 273.92%。 本项目资产基础法是从现时成本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资产负债为 评估范围,将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各项资产评估值加总后,减去负债评估值作为其 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未考虑其未来经营发展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其他 未记入财务报表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誉价值等因素。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因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被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 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被评估单位 已有明确的IPO计划,因此受让佛山照明所持国轩高科17.21%的少数股东权益的目的 应该相对明确,,投资人更注重被评估单位股权的市场交易价格。 通过以上分析,本报告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以下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应予以关注: 1.本报告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 追加付出的价格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 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可能存在的下列行为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1)未发现的债务和潜在的诉讼。 (2)纳税责任和滞纳金,可能存在税务机关要求补税及征收滞纳金的情况。 (3)其他或有责任。 3.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收责任,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 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时,应当考虑相关税收责任的影响。 4.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少数股权交易等因素可能产生的折价。 5.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的评定估算是为了客观反映评估结果,评 估机构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必须按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是否进行 及如何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6.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部分债权债务的询证函回函未全部 收到,本机构评估人员对其履行了如抽查相关凭证等替代程序。如未来存在债权债务 争议或纠纷,需根据国家有权部门认定的或相关当事方达成的有效结论对本报告评估 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 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缴款书和运输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扣除,故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机器设备和 电子设备的重置价值均不包含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8.截止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 记手续,被评估单位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本次评估按被评估单 位提供的实际面积进行评估,未考虑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如办理产权登记 手续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与本次评估面积不符,或存在产权纠纷,需按国家有权部 门认定的或相关当事方达成的有效结论对本报告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9.截止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部分房地产已设定抵押,详见下 表: 序 建筑物(土 建筑面积/使用 产权编号 抵押权人 抵押期限 贷款额 备注 号 地)名称 权面积(平方米) 合产字第104013号 办公楼 7105.19 土地使用权(合 合产字第104014号 B3厂房 8058.66 交通银行股份有 2011.10.17 2000万 新站国用(2011) 1 限公司安徽省分 至2012.10. 元 第032号)随房 合产字第110016909号 A3厂房 6284.12 (支)行 8 屋抵押备案。 合产字第110016910号 A4厂房 6284.12 合瑶海国用(2007)第 国轩高科宗 32133.34 026号 地1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10.1.20至 1500万 2 份有限合肥银河 合产字第104011号 B4厂房 8058.66 2013.1.19 元 支行 合产字第104012号 B2厂房 7747.14 土地使用权(合 合产字第110036141号 宿舍楼A1 2365.86 交通银行股份有 2011.5.31至 新站国用(2011) 3 限公司安徽省分 800万元 2012.5.31 第032号)随房 合产字第110036137号 宿舍楼A2 2365.86 (支)行 屋抵押备案。 10.截止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牌号为皖AG9G99的宝马轿车, 车辆行驶证上注明的所有人为合肥众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 限公司承诺,其实际产权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所有,车辆暂未办理产权 过户手续,无产权争议。 11.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资产数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 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 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12.当上述特别事项对本报告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而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进行调整, 则本报告评估结论不成立,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会失效。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仅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只能用于载 明的评估目的。 2.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只能由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征得本项目评估机构同意,本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 露于公开媒体,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报告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1年12月31日起至2012年12月30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日止。 5.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在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签字盖章后,其作用依照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6.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如需按国家现行规定提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进行核准或备 案,则在取得批复后方可正式使用。 7.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解释权仅归本项目评估机构所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 十四、评估报告报告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12年7月26日。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此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 叶煜林 注册评估师: 葛贻萍 注册评估师: 周典安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2座8层 电话(传真):(0551)5427638 邮政编码:230088 电子邮箱:gx@guoxincpv.cn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附件 皖国信评报字(2012)第176号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国轩高科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3.佛山照明、国轩高科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佛山照明、国轩高科承诺函 6.签字注册评估师承诺函 7.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8.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8.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9.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名单 10.签字注册评估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11.主要实物资产现场勘察照片复印件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有关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国轩高科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佛山照明、国轩高科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佛山照明、国轩高科承诺函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签字注册评估师承诺函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名单 葛贻萍 注册评估师 周典安 注册评估师 张 慧 房地产估价师 史先锋 注册评估师 陈文静 工程师 杨文昆 工程师 任 君 会计师 高 艳 会计师 杨小龙 会计师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签字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7.21%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主要实物资产现场勘察照片复印件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7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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