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关于收购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
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
收购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盟泰”)部分股权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苏州盟泰具有比较强的研发与创新能力,公司收购苏州盟泰
34.09296%的股权,有利于弥补公司LED照明研发力量与技术储备的
不足,通过收购苏州盟泰股权,可为公司将来继续使用全玻璃直管形
LED灯专利以及使用该公司其他专利提供可靠的保证,使公司做大做
强LED产品业务。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
价依据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收购苏州盟泰34.09296%的股
权。
独立董事:刘振平 窦林平 薛义忠
2014年4月23日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