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投资建设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2-067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
业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矿产资源的开采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提高公司在循环经济领
域的竞争力,公司拟投资12亿元,建设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公司全资子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与全资子公司武汉格林
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格林美”),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格林
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矿产开发公司”)。
该项目由城市矿产开发公司负责实施。
2、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
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正式生效尚需要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开发区花园村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矿产资源产业园开发、运营与管理、物业服务、仓储服务;再
生资源等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
交易咨询、中介、会议会展服务;铁粉及有色金属粉末、合金与压延制品、塑料原
料与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零部
件及机械装备的销售;厂房及设备租赁;循环经济产业与环保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
定期限内方可经营)
三、新建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
2、项目选址:武汉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仓埠街道
3、项目用地:总占地600亩(以实际用地红线为准)。
4、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
贷款。
5、项目建设期:2年
6、项目建设内容:年循环处理各类废弃物 51.5 万吨,包括年处理废旧电子电
器产品及废旧线路板 7 万吨(其中处理废旧电路板 2 万吨)、废旧五金电器 6.5 万吨、
废塑胶 8 万吨、报废汽车与废钢 30 万吨(回收处理报废汽车 5 万吨(合计报废汽车
3 万辆),废钢铁 25 万吨)),成为技术领先、环保先进、面向世界的国家级城市矿
产资源循环经济园区,构建中国的“优美科”,推动武汉两型社会跨越发展。
7、项目投产后销售收入预测:本项目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达 37 亿元,销售
税金及附加 1270 万元,税后净利润总额 18050 万元。全部投资利润率 16.89%,全
部投资利税率 17.78%,财务内部收益率 17.60%,动态投资回收期 8.36 年(所得税
后)。
四、合同的签订情况
2012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信的原则,双方就在武汉市新洲区投资事宜协商一致,签署了《格林美(武汉)城
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报废汽车、报废机电设备、废钢循环利用与汽车零部件再
制造;报废有色金属及其材料;报废电子电器与电子废物;报废塑料与农业废弃物;
城市矿产循环利用装备制造等五个项目。
产业园将建设成为世界先进的报废汽车、报废电子电器、废塑料、废旧有色金
属材料的循环利用基地,成为中国先进的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装备的技术开发与
制造中心。
产业园将以“生态、循环、文化”的废物产业处理新理念为指导,突出技术先
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规模利用、辐射作用强五大重点,着力培育以电子废弃
物、废五金机电、废塑料、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与废旧五金电器
的循环再造为核心的城市矿产资源产业集群,打造以稀缺资源再生利用为主体的国
家“城市矿产”加工利用示范基地、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基地、环境宣传教育基地。
2、双方权利和义务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承诺协助公司,积极协调省市相关部门加快以下事项的推进
工作
(1)协助公司解决申报国家报废汽车拆解许可问题,协助公司取得省市有关部
门关于允许公司在武汉市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政策性批复;
(2)协调武汉市发改委,全力支持公司在武汉市建设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协助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城市矿产与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教育示范,让广大
市民了解城市矿产、循环经济、电子废弃物处理等相关知识,着力引导公众与媒体
舆论的关注、支持、参与循环经济建设;
(3)协调省市环保部门负责协助开展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
(4)协调市经信委将该项目单列用地指标,积极落实项目建设用地。
3、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协助公司办理本地块的出让手
续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或备案、图章刊刻、组
织代码、税务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报建、
安全生产许可、环保、消防等手续),使项目具备各种开工条件。
4、有关办证工本费、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以及依法需向
有关部门缴交的各项税费由公司承担。
5、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依法享受新洲区及仓阳产业园相关产业发展的
各项优惠政策。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应协助公司申请并享受武汉市人民政府及湖
北省省属职能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有关招商引资、促进高新技术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各
项优惠政策。
五、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通过建立世界领先水平的由各类废弃资源循环再造稀贵金属、有色金属
及塑料制品及塑木型材的技术体系与生产装备体系,有效解决各类城市矿产资源的
循环利用,节省资源,降低环境污染,缓解资源紧缺与环境隐患的现象。同时,还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竞争力,该项目与公司主业相关,项目
建成后将大幅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从而拓展公司业务市场,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
长的要求,从而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项目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除此以外,还可能还存
在产品市场、原料供应市场、项目建设、许可政策、经营管理及关键人才等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资源产业园投资框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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