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4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5年12月16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亿元对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增资。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开华
注册(实收)资本:169584.96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对含镍、含镉、含铜、含锌电子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超细粉体材料、高能电池材料、电子新材料及其产品、有色金属及其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开发;技术与经济信息咨询;环境服务、环境咨询,市政给排水、污水
处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稀贵金属、稀散金属、稀土、废旧五金电器、废塑料、废渣、废泥的循环利用;液晶面板的综合利用;铟及其盐的回收;粗铜、粗锡的生产与销售;塑木型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锌盐、锰盐、钠盐、铵盐的回收、生产与销售;硫酸、盐酸、液氨、液碱、双氧水、乙炔、氮气(压缩)的批发、仓储(有效期限至2016年11月22日止);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荆门格林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2015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向荆门格林美增资,由荆门格林美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该次增资完成后荆门格林美注册资本增至185,754.965万元。故本次增资完成后,荆门格林美的注册资本将由185,754.965万元变为265,754.965万元。
荆门格林美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4年 2015年1-6月
总资产 7,420,409,241.68 8,272,730,663.58
净资产 2,168,947,173.25 2,303,487,308.50
营业收入 2,042,089,481.41 1,173,137,150.27
净利润 92,927,978.04 61,215,492.53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荆门格林美增资,有利于满足荆门格林美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展其现有业务,提升公司在循环经济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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