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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07 00:00:00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25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孙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格林美”)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的购销和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完成收购浙江德威股权前,审批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德威所发生的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该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4年(元)         2013年度(元)
 浙江德威        原料             108,974.36             423,665.1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4年(元)         2013年度(元)
 浙江德威  产品、加工劳务     80,186,294.65          77,468,230.80
    以上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之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19.14万元。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实收)资本:7,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星题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乐清市芙蓉镇工业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钻头、五金工具、电动工具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浙江德威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78,719,694.89          140,784,565.53
          负债总额                68,668,614.57           91,890,968.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0,051,080.32          48,893,597.36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总收入               206,866,873.22          174,437,306.08
          营业利润                 24,945,531.36          18,642,695.14
          利润总额                 25,186,050.68          17,921,703.3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64,482.96           14,930,661.24
    2、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浙江德威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星题                                     6,700.00           88.16%
   2     陈易青                                       900.00           11.84%
                    合计                             7,600.00          100.00%
    (1)陈星题现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控股的德威格林美的参股股东,并担任德威格林美的董事、总经理。
    (2)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陈星题于2015年2月15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陈星题所持有的浙江德威65%的股权。
    浙江德威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购销和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德威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采购原料,向浙江德威出售产品及委托加工系参照第三方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之间的交易均签署合同,合同主要约定了产品名称及数量、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包装标准、质量标准、货物验收、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及其他事项。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浙江德威的经营业务和生产能力与公司有可补充的合作关系,服务较好。
    2、与浙江德威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的,有利于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得到补充。
    3、上述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而定,对公司2013年、201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与浙江德威的关联交易相互依赖性很小,不会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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