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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08 00:00:00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1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完成工商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于2015年9月9日签署了《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在湖北省合资设立新能源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从事推广、运行和经营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近日,由公司与比亚迪下属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了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类别                                      内容
 公司名称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住所                            荆门高新区迎春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                                 吴经胜
 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储能电站及光伏发电站的投资、运营、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5%,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股东结构
              45%。
    该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将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迅速推进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的建设,快速推广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在工业园区的商业化应用,使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成为工业节能减排的主导方式,打通公司废旧材料――新型电池材料――储能电站的大产业链,形成产业链的完整闭合回路,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公司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十月八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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