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证券代码: 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 2015-09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格林美 股票代码 00234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欧阳铭志 韩红涛 电话 0755-33668121 0755-33668038 传真 0755-33895777 0755-33895777 电子信箱 ouymz@126.com hanhongtao2000@126.com 2、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54,469,403.84 1,870,407,860.04 2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2,004,239.11 100,145,064.48 3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9,198,961.21 51,342,137.10 73.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56,975,215.32 -415,417,853.33 -34.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7% 3.74% -0.6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708,276,153.69 11,586,815,969.21 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363,374,824.18 4,289,135,896.88 1.73% (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3,42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普通股数 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普通 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 态 数量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20% 182,511,431 32,370,000 质押 60,841,50 0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 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0% 60,010,824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 东海基金-鑫龙 50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其他 4.90% 58,799,333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13% 13,521,632 质押 2,860,000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06% 12,763,343 华夏资本-中信证券-华 夏资本-大浪潮 2015 号 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83% 1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 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0.77% 9,200,120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 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其他 0.76% 9,109,58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 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0.67% 8,008,333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国有法人 0.60% 7,256,27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1)汇丰源法定代表人王敏与鑫源兴法定代表人许开 华为夫妻关系;( 2)汇丰源与鑫源兴为一致行动人;( 3) 其他股东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深圳 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份数为 12,860,000 股,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661,632 股。股东华夏资本-中信证券-华夏资本-大浪潮 2015 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0,000,000 股。 (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节奏中,在国际国内金属、塑料等大宗商品价格继 续大幅走低的复杂环境中,公司以“突破市场,促进生产,狠抓管理,实现产能大释放和效 益大增长” 为目标,从建设、生产、运营等方面全面释放产能和效益,稀有金属废物、电子 废弃物、报废汽车等三大废物循环利用业务全面发展,建设动力电池材料核心循环再造产品, 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发展。 1、产能开始全面释放,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公司的钴镍钨铜回收、电池材料制造、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各项业务,实现业绩稳步 增长。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25,446.94万元,同比增长20.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润13,200.42万元,同比增长31.81%。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1,231.29万元,同比增长60.41%, 电子废弃物业务全面释放产能;电池材料销售收入69,660.41万元,同比增长13.59%,市场占 有率名列前茅。 报告期内,尽管金属、塑料等各种原料与产品的价格大幅下降,但是,公司通过释放产 能,有效消化了价格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业绩的稳定与较快增长。 2、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项目的调试运行 报告期内,江西报废汽车产业园打破地域限制,实现立足丰城、辐射江西全省的报废汽 车回收与处理利用大布局;天津、武汉两大报废汽车产业园区主体工程建成, 2015年上半年 均进入调试运行阶段,为2016年形成规模、产生效益打下坚实基础;兰考电子废弃物项目建 成正式投产运行,开始释放产能,产生效益,成为中原地区先进的循环产业园区;荆门废旧 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循环利用项目正式进入调试运行阶 段;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山集散大市场主体工程基本封顶,为公司进一步巩固扩大回收体 系提供保障。 3、联手国际国内行业巨头,推进市场、技术与资本的战略合作,全面提升循环产业的核 心竞争力 公司与日本三井公司、株式会社HONEST成立合资公司,牵手国际巨头,实现市场、技 术与资本的大联合,打造世界先进的报废汽车零部件再造基地,循环产业迈出国际化重要一 步。公司与湖北省供销社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此框架协议下,格林美收购湖北省再 生资源有限公司控股的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一股东,推动 公司形成以武汉为中心,辐射湖北全省的报废汽车处理的全产业链循环利用模式,与湖北省 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国有回收公司实现渠道、资源、技术与资本的大联合,迈开了公 司与湖北省供销集团构建混合经济发展湖北再生资源产业的第一步,有利于全面推进公司在 湖北的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产业发展。 格林美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Samsung SDI CO., LTD签署《谅解 备忘录》,逐步发展成为三星SDI锂电池最主要供应商,产品包括四氧化钴、三元材料等正极 材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凯力克电池材料等产品开拓了重要销售渠道,促进了格林美在国 际层面业务的发展与扩大,为格林美全面提升电池材料技术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使格 林美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技术水平与国际接轨,提升了格林美电池材料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4、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资本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通过对深圳中植、平安资管、华夏人 寿等认购对象定向增发25.67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改善负债结构,扩大资本实力,促进已建产能的全面释放,达产达能,产生预期效益。此外,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74,257.50万元,将用于收购凯力克49%股权、德威格林美49%股权以及浙 江德威65%股权。此次定增收购的三家公司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提升产业链的盈利 能力,夯实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其中收购凯力克,可完善钴及电池材料产业;收购浙江德 威,产业链由废弃钨资源回收利用延伸到硬质合金终端产品,打造硬质合金全产业链,同时 可减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3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循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北众力科技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格林美(武汉)复合型材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循 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51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51%;湖北众力科技有 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49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9%,本期将该新增孙公司纳入合并 范围。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开华 201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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