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11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8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
的议案》。
《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多年来为较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彭伟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彭伟先生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王敏女士担任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的董事,且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敏女士回避表决。
《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是: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 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
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 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
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 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
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 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
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 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
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 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 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凭《道
第十三条 含危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
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
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 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
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 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
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 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
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 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
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 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
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 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
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 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
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
经营) 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
由分支机构经营)。
附件二:
个人简历:
彭伟,男,出生于1965年7月,暨南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会计师。1984年8月-2011年10月,历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原水口山矿务局)财务处主办会计、主任科员,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金粤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成本控制中心主任;2011年11月-2014年9月,任温州市中金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彭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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