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2019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投 资 者 保 护 工 作 情 况 报 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 在深圳注册成立,2010年1月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代码002340,是中国开采“城市矿山”资源的第一支股票、再生资源行业和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行业的第一支股票。 公司在国内率先提出“资源有限、循环无限”的产业理念,坚定“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发展战略,从攻克废旧电池回收技术开始,再到攻克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理、报废汽车整体资源化回收技术以及动力电池材料的三元“核”技术等世界技术难题,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成为世界技术领先的废物循环企业。公司十六大循环产业园覆盖广东、湖北、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河南、天津、山西、内蒙古、福建十一省和直辖市,循环发展的足迹遍布神州大地,成功布局南非、韩国、印尼,辐射世界。建成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产业链、钴镍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产业链、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高值化利用产业链、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与整体资源化产业链、废渣废泥废水治理产业链等五大产业链,年处理废弃物总量四百万吨以上,循环再造钴、镍、铜、钨、金、银、钯、铑、锗、稀土等37种稀缺资源以及超细粉体材料、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原料和电池材料等多种高技术产品,形成了完整的稀有金属资源化循环产业链。 公司先后被国家各部委授予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绿色工厂、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绿色荣誉称号,跻身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位列“2019民营100强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排行榜”第16名,进入世界循环经济领袖级企业平台,让中国循环经济水平走向世界,成为中国循环型社会发展和中国绿色发展理念的优秀实践者。 自上市以来,公司管理层始终高度重视保护投资者权益。2019年,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本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股东权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持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增强信息收集和传递、建立信息披露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等方式全方位强化内部控制水平。 2019 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审核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权力,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董事会依法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履行决策把关、内部管理、防范风险、规范治理的职责,接受股东大会、监事会监督。监事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独立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全年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4 次,独立意见 8 次。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经营层换届选聘工作,推进公司管理层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信息披露工作自 2013 年以来连续六年获深交所综合考评 A 级评定,得到了监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3.54 亿元,同比增长 3.43%,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5 亿元,同比增长 0.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06 亿元,同比增长 7.41%,公司以稳定、出色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 二、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信息知情权 1、“三会”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19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审议议案 33 项,董事会会议 11 次, 审议议案 58 项,监事会会议 9 次,审议议案 36 项。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遵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全年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4 次,独立意见 8 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9 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序号 日期 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1 2019-1-17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5 次 2 2019-3-20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2019-4-23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4 2019-6-25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5 2019-8-13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6 2019-2-28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7 2019-3-20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8 2019-3-28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9 2019-4-25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0 2019-6-6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董事会 11 次 11 2019-7-3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2 2019-7-23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3 2019-8-19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4 2019-9-16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5 2019-10-28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6 2019-12-17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7 2019-2-28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18 2019-3-20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9 2019-3-28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 2019-4-25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监事会 9 次 21 2019-7-3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2 2019-8-19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3 2019-9-16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4 2019-10-28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5 2019-12-17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全面开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确保全体投资者平等参与公司治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019 年公司召开的 5 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利用安全、经济、便捷的 网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3、多层次信息披露,实现信息传导公平公正、及时准确完整 公司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和规范治理水平,坚持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时点,对于重要事项的披露完全做到第一时间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的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的培训工作,做到“信息披露人人履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高水平规范治理与信息披露的优秀环保上市公司。2019 年公司共发布 文件 199 份(其中见刊公告 120 份,上网文件 79 份),多层次地反映公司经营动 态,主要包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及绿色企业债的付息、股权激励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董事会换届选举等。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也受到了深交所的肯定,2013 年-2018 年连续六年信息披露评级为 A。 2019 年信息披露类别情况 4、不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和规范治理培训,提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公司不定期组织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财务部人员积极参加深交所和证监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管理及业务水平。同时,集中开展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和规范治理方面的培训,采取巡回方式对各生产基地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增强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三、回报投资者情况 1、公司成长性分析 2011-2019年,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公司营业收入从9.19亿元增长至143.54 亿元,增长 1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 1.21 元增长至 7.35 亿元, 增长 507%,成长性良好。 2、公司分红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主要分红情况如下表: 近几年公司分红情况表 注:2019年度分配预案为:以4,149,633,8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 权登记日所 有在册股东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四、实施股权激励,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为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保持相同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保留、吸引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激励其辛勤劳动、勤奋工作,增强公司凝聚力;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理念与企业文化,使企业员工共享企业发 展成果,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向 433 名董事、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含子公 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共授予 2,444.60 万股。 2018 年 9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0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932.88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顺利完成上市流通工作。 2019 年 2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5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853.32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顺利完成上市流通工作。 通过股权激励使公司股东和激励对象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打造利益共同体,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五、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1、通讯及线上交流情况 公司为投资者建立了完善畅通的通讯及线上信息交流渠道,以便及时处理投资者咨询及各类投诉建议。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电话、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邮件、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咨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与投资者保持积极的沟通交流。 2019 年度,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共计 400 余 条。公司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建立互动易问题库,定期进行更新完善,确保回复问题的专业性。 2、线下交流情况 2019 年,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策略会等 途径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详细介绍公司未来在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报废动力电池回收与利用产业方面的投资和布局,极大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以及环保、再生资源及新能源行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9 年线下交流情况表 2019 年 08 月 22 日,投资者莅临荆门格林美园区参观调研 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举行路演活动 3、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质量 公司不仅通过上述传统媒体、渠道进行投资者保护的宣传工作,更是借助高度发达的互联网,将投资者保护的宣传工作带入到各种新兴网络工具中。为了能让投资者更方便快捷地了解公司动态,公司在深交所指定平台发布公告后,在格 林美微信公众号上同步推送,方便投资者快速查阅信息,扩大了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宣传面,使得公司的投资者保护宣传效果更加高效、快捷。 4、定期整理投资者的建议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层,加强经营管理层与投资者的交流 为了让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投资者的交流,公司定期对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总结,并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层分析讨论。同时,公司通过大数据系统每月编制三次股东分析报告,对股东的结构、持股变化情况进行分析。 六、资本市场活动情况 1、聚焦资本市场,推广与解读公司核心价值 2019年,公司从原料战略、技术体系、质量体系、市场战略等多个方面对公司的核心价值进行推广与解读,全面向资本市场解读公司的全球业务竞争力与核心价值,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投资价值与品牌价值,获得2019年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最具成长性新能源产业上市公司奖”,美丽中国标志性股票的资本市场形象进一步稳固。 2、积极推进股权融资,为“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绿色产业发展战略提供资金保障 2019年,公司积极把握再融资间隔期缩短的机遇,及时启动非公开发行工作,并顺利通过审核,成功获得30亿金额的核准发行批文,为公司“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绿色产业发展战略提供资金保障。 未来,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保护投资者相关要求,配合证监会开展好保护投资者专项行动(蓝天行动),严格落实好保护投资者的各项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贯宗旨,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为打造高水平规范治理与信息披露的优秀环保上市公司而不懈努力!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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