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5-009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现将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年度合 2014年度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同签订金额或 交易金额
预计金额
生产用水 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 150 105.72
采购产品 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 7,000 1,493.46
销售产品 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 1,200 572.08
销售产品 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 700 660
工程建设 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00 117.15
购买门票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400 272.42
工程承包 东阳市三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400 402.28
提供劳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 45.7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浙江全方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180 136.95
销售商品 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400 -
采购产品 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300 -
提供劳务 横店集团浙江东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41.79
接受餐饮住宿服务 东阳市横店影视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50 110.67
提供劳务 东阳市横店影视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20 95.89
采购燃料 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 1,300 750
采购产品 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300 -
合计 13,300 4,804.18
1、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2、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5年度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了采购生产用水、销售产品、采购产品、工程承包、餐饮住宿服务等预计13,300万元(大写:壹亿叁千叁佰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签 上年实际发生
订金额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占同类业
或预计 发生金额 务比(%)
金额
生产用水 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 150 105.72 0.04
采购产品 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 7,000 1,493.46 0.54
销售产品 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 1,200 572.08 0.16
销售产品 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 700 660 0.24
工程建设 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00 117.15 0.04
购买门票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400 272.42 0.10
工程承包 东阳市三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400 402.28 0.15
提供劳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 45.77 0.01
提供劳务 浙江全方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180 136.95 0.05
销售商品 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400 - -
采购产品 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300 - -
提供劳务 横店集团浙江东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41.79 0.01
接受餐饮住宿 东阳市横店影视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50 110.67 0.04
服务
提供劳务 东阳市横店影视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20 95.89 0.03
购买燃料 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 1,300 750 0.27
采购产品 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300 - -
合计 13,300 4804.18 1.67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产品累计发生额680.27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翁天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中路,主要经营自来水生产、供应。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4,012.90万元、净资产4,763.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01.20万元、净利润185.40万元(经审计)。
2、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基电机”)法定代表人:张义龙,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大桥头),主营业务:机械、电子产品、铝电解电容器等。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60,956.29万元、净资产25,699.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084.67万元、净利润-356.50万元(未经审计)。
3、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机”)法定代表人:董江群,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大桥头),主营业务:机械、电子产品、铝电解电容器等。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1,211.15万元、净资产6,214.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760.23万元、净利润442.62万元(未经审计)。
4、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项正军,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园林古典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装饰装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家具,建材加工制造等。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93,306.60万元、净资产52,651.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7,255.70万元、净利润4,726.40万元(经审计)。
5、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城”),法定代表人:桑小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万盛街,主营业务:旅游产业、影视拍摄基地投资管理、旅游景点服务管理、会议组织接待服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843,452.10万元,净资产379,902.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5,785.10万元,净利润16,236.10万元(经审计)。
6、东阳市三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禾水电”),法定代表人:胡全兵,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水电安装、消防安装、弱电安装。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89万元,净资产188.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20.28万元,净利润20.22万元(未经审计)。
7、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法定代表人:徐永安,注
册资本20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万盛街42号,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和经营:电子电气、医药化工、影视娱乐、建筑建材、房产置业、轻纺针织、机械、航空服务、旅游服务、商贸物流、信息网络、金融投资、教育卫生体育、畜牧草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限制的凭有效证件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511,781.64万元,净资产1,668,065.75万元,主营业务3,569,267.05万元,净利润161,596.94万元(经审计)。
8、浙江全方音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方音响科技”)法定代表人:廖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横店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扬声器、音箱及音响系统设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8,996.2万元,净资产27,67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865.8万元,净利润3,889.6万元(经审计)。
9、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稀土”)法定代表人:张义龙,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000万元,净资产1,000万元(未经审计)。
10、横店集团浙江东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房地产”)法定代表人:何�F,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镇磁性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60,817.64万元,净资产44,090.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854.12万元,净利润823.25万元(未经审计)。
11、东阳市横店影视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城餐饮管理”)法定代表人:殷旭,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住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主营业务:餐饮服务管理。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650万元,净资产-1,951.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820.10万元,净利润-263.95万元(未经审计)。
12、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友才,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管道燃气、瓶装燃气。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5,977.20万元,净资产3,561.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795万元,净利润1,052.50万元(经审计)。
13、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品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钟向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大智街71号,主营业务:电器销售、旅游商品、日用百货。(新设立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自来水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诚基电机系公司控股股东和下属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因此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东磁电机系公司控股股东和下属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建筑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影视城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三禾水电系公司控股股东和下属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7、横店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8、全方音响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9、东阳东磁稀土系公司控股股东和下属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因此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0、东磁房地产系公司控股股东和下属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因此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
11、影视城餐饮管理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2、燃气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3、商品贸易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和下属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依据
1、生产用水的交易价格的确定为:向公司收取的每吨水价不得高于或低于东阳市物价部门公布的使用同等条件的自来水的价格。以此双方约定水费的价格按照每吨2.8元结算。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东阳市物价部门价格调整而导致用水价格发生变化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签订供水价格补充协议。
2、公司销售产品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客户销售价格一致。
3、公司采购产品、工程建设、水电安装承包、餐饮住宿服务等价格均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及原因
1、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之间进行供水交易,用于公司生产及生活用水。
2、公司与诚基电机之间的采购和销售产品,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3、公司与东磁电机之间的销售产品,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4、公司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工程建设承包交易,系公司基础建设所需。
5、公司与影视城之间的购买门票交易,系公司接待客人到景点观赏所需。
6、公司与三禾水电之间的水电安装业务,系公司基础设施建设所需。
7、公司与横店控股之间的餐饮、住宿服务业务,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8、公司与全方音响科技之间的采购和销售磁钢产品,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9、公司与东阳东磁稀土之间的采购和销售产品,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0、公司与东磁房地产之间的房产买卖,系公司引进人才住宿所需。
11、公司与影视城餐饮管理之间的餐饮、住宿服务业务,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2、公司向燃气公司采购燃料,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3、公司向商品贸易公司采购电器商品,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2015年度将与上述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实施产品销售、材料采购、工程承包、餐饮住宿服务等能够保证公司良好地销售与供应渠道及配套服务,为双方正常的商业往来,公司将采用市场定价的统一原则进行以体现公允性,且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已形成多年业务往来,合作期间效率较高,有利双方地沟通接洽和资源共享。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协议的签署,将促进交易方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1、《供水协议书》
2、《供应合同》
3、《销售合同》
4、《工程承包合同》
5、《工程建设合同》
6、《房屋买卖合同》
7、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8、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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