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6-013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
提议理由:鉴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经营情况
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为回报全体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2.00 10
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1,090万股为基数,
分配总额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
为8,218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
提示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股利分配后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41,890,836.06元,本次股份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872,226,946.9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横店控股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173,774.04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345,491,335.80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549,133.58元,加上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1,250,498,195.60元,再减去根据2015年4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含税),共计115,052,000元,公司201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4,070,836.06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磁性材料产业经营稳定,太阳能光伏产业和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增长可期的情况,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六个月内,提议人横店控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持股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在2016年2月4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184,400股。增持后合计持有2,318.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
3、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横店控股、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意向的书面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41,090万股增加至82,180万股。按新股本全面摊薄计算,转增后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摊薄为转增前的50%。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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