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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之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4 01:22:18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0-029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之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公司确定 了 10 名认购对象认购部分预留份额,同意 10 名参与人认购预留的 745.20 万份 份额。认购价格为 5.615 元/股(复权后等同于 22.46 元/股),并承诺自愿锁定 2 年,锁定期为 2018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之锁定期将于2020年7月7日到期,现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概述 公司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部分份额,预留 份额为 825.20 万份,由横店控股代为持有并进行管理。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公司确定了 10 名认购对象认购部分预留份额,经 董事会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同意 10 名参与人认购预留的 745.20 万份份额。认 购价格为 5.615 元/股(复权后等同于 22.46 元/股),并承诺自愿锁定 2 年,锁定 期为 2018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7 日。 10 名认购对象认购的预留份额情况: 预留股份认购 持有人 预留股份认购股数(万股) 占员工持股计划比例(%) 任海亮 200.00 2.16 何军义 20.00 0.22 吴雪萍 50.00 0.54 何媚媚 40.00 0.43 何静 140.00 1.51 陆利刚 40.00 0.43 何震宇 60.00 0.65 王素平 60.00 0.65 翁德明 85.20 0.92 吴杭军 50.00 0.54 合计 745.20 8.05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分配对象单人所获份额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锁定期(2018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7日)届满后,博驰投资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授权或根据持有人的申请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本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 2、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延长和变更 1、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作出特别决议,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予以审议同意。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博驰投资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授权或根据持有人的申请在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期间***本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届满前未全部***所持有的股票的,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若持股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死亡的,其持有股份应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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