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99:华友钴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5 08:00:00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6-05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分项议案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341.99万股(含10,341.99万股)。其中,华友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2,452.41万元,认购数量根据实际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
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198,152.41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
   1                                            143,202.37          143,202.37
         收购及开发项目
   2    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14,350.04           14,350.04
   3    补充流动资金                           40,600.00           40,600.00
                  合计                          198,152.41          198,152.41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分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规定编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编制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议案》
    同意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预案的内容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华友投资以现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2,452.41万元,认购数量根据实际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包括华友投资,华友投资持有公司20.34%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华友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陈 雪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4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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