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99:华友钴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6-092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57,486,632股
发行价格:31.8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831,524,095.52元
募集资金净额:1,793,150,699.27元
2、本次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
1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 7,047,209 36个月
2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649,717 12个月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49,717 12个月
4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15,191 12个月
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77,463 12个月
6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779,661 12个月
7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32,391 12个月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35,283 12个月
合 计 57,486,632
3、股份登记和上市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向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投资”)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向其他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问题。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及核准情况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5年6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15年7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补充议案。
3、2015年7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4、2016年3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与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5、2016年5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6、2016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7、2016年7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通过了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额度、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补充说明刚果(金)PE527铜钴矿的交易对方、权属、董事会关于收购PE527采矿权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以及募投项目核准、土地及环评的最新进展等事项,并同意发行人与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 8、2016年7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再次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额度、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9、2016年7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1、2016年8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 2、2016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5,591,1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7,486,632股。 3、股票面值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31.86元/股。 5、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31,524,095.52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38,373,396.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3,150,699.27元。 6、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会计师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6〕1-29号),确 认截至2016年12月14日止,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收到非公开 发行股票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股款为人民币1,831,524,095.52元。 2016年12月15日,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在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后向 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6年12月16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5号),确认 截至2016年12月15日止,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31,524,095.52元。扣 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38,373,396.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793,150,699.27 元,其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7,486,632.00元,溢价净额1,735,664,067.27元为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 2、股权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6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包括上述机构或人员参与的结构化等资产管理产品。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律师意见 本次发行律师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询价过程中向投资者发出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购合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确定为: 序号 认购对象 发行数量(股) 限售期 预计上市时间 1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 7,047,209 36个月 2019年12月21日 2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649,717 12个月 2017年12月21日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49,717 12个月 2017年12月21日 4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15,191 12个月 2017年12月21日 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77,463 12个月 2017年12月21日 6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779,661 12个月 2017年12月21日 7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32,391 12个月 2017年12月21日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35,283 12个月 2017年12月21日 合 计 57,486,632 (二)发行对象情况,包括发行对象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1、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3号德瑞花园6号楼221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铁投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认购数量: 5,649,717股 限售期限: 12个月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资本: 8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认购数量:5,649,717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615,191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注册资本: 3,907,020.846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赖小民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 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277,463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5、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25号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雪峰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认购数量:6,779,661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6、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18,832,391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635,283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8、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6幢103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控股公司资产管理;收购兼并企业。 认购数量:7,047,209股 限售期限:36个月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中华友投资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关联方陈雪华先生为公司共同控制人。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华友投资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均已公开披露,并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水平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发生,目前无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截至2016年11月30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155,034,000 28.97% 2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 108,884,000 20.34% 3 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9,917,248 5.59% 4 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 12,327,700 2.30% 5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7,646,600 1.43% 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5,000,019 0.93% 7 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0.93% 8 张恒 4,545,926 0.85% 9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3,883,925 0.73% 10 李静怡 3,374,651 0.6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截至股份登记日2016年 12月21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155,034,000 26.16% 2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 115,931,209 19.56% 3 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8,313,848 4.78% 4 创金合信基金-工商银行-光大兴陇信托-光大?嘉 18,832,391 3.18% 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 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 12,327,700 2.08% 6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7,646,600 1.29% 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77,463 1.06%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49,717 0.95% 9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649,717 0.95% 1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5,000,019 0.8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大山公司持股比例为26.2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友 投资持股比例为19.56%,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谢伟通先生和陈雪华先生分别为第 一大股东大山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华友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拥有共同控制权,仍为公司共同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57,486,632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 况如下: 项目 发行前 本次发行数量 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 263,918,000 49.31% 321,404,632 54.23% 的流通股 57,486,632 2、无限售条件 271,272,000 50.69% 271,272,000 45.77% 流通股 合计 535,190,000 100.00% 57,486,632 592,676,632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优化、财务状况得到改善,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 (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和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完成有助于提高公司控制的资源量、提高公司原料的自给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巩固行业内地位,使得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全面提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 (三)对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大山公司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友投资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谢伟通先生和陈雪华先生仍为公司共同控制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随着7家外部投资者成为公司新股东,来自投资者的监督将更加严格,这也将给公司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更有利于公司治理。 (四)高管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和本次发行前一致。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保荐代表人:纪荣涛、邢仁田 协办人:王艺祥 项目组成员:张龙、张浩、卫亚楠 联系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390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项目联系人:胡宇 联系电话:010-60833032 传真:010-60837782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沈田丰 办公地址:杭州市杨公堤15号国浩律师楼 经办律师:王侃、吕兴伟 联系电话:0571-87965171 传真:0571-85775643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越豪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 经办律师:王强、章静静 联系电话:0571-88216118 传真:0571-88216890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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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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