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关于进行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23 00:00:00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3-31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进行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近期价格大幅波动,且中远期订货价格变化也较大,              

                 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经营风险也随之加大。为稳定公司化工品经营业务,               

                 规避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进行乙             

                 二醇、精对苯二甲酸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     

                      三、投入资金和业务期间       

                      在2014年7月底前,按套期保值的实际需要,套期保值保证金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   

                      四、公司开展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套期保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进行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套期保值,以规避经营中的价格风险为目的,             

                 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业务经营中,因为中远期订货的价格变化较大,为              

                 规避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风险,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             

                 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套             

                 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只要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公司《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进行乙               

                 二醇、精对苯二甲酸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客户未按照合同履约的风险:客户未按照合同履约会造成现货数量和交             

                 货时间的变化,使套期保值全部或者部分失效,从而产生风险。            

                      2、价格波动风险: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期货价格波动大,可能产生价格               

                 波动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的保证金追加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             

                 的资金压力和风险。    

                      4、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套期保值操作对于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             

                 能有较高的要求,可能会因为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操作疏失产生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会因为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规避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对客户进行评估,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客户。           

                      3、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             

                 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地有计划地使用保证金,不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   

                      5、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操作。               

                      6、审慎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并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设施和网络系统,              

                 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八、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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