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7 08:00:00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6-60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张子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子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顾建平先生、周中胜先生组成,张子燕先生担任召集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顾建平先生、周中胜先生组成,周中胜先生担任召集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周中胜先生、朱萍女士组成,朱萍女士担任召集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子燕先生、顾建平先生、朱萍女士组成,顾建平先生担任召集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公司行政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陈晓东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谭秋斌女士为公司行政总裁,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和信息化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才东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9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唐朱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9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马晓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9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金志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9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王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王建华先生为总裁助理,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赵寒立先生为总裁助理,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郭盛虎先生为总裁助理,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黄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9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张健先生为人力资源和信息化总监,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张子燕先生提名,聘任郭盛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于上述三至五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聘任陈晓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谭秋斌女士为公司行政总裁,聘任才东升先生、唐朱发先生、马晓天先生、金志江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建华先生、赵寒立先生、郭盛虎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黄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张健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与信息化总监,聘任郭盛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晓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谭秋斌女士为公司行政总裁,聘任才东升先生、唐朱发先生、马晓天先生、金志江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建华先生、赵寒立先生、郭盛虎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黄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张健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与信息化总监,聘任郭盛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张文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张子燕先生提名,聘任徐晓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

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对外投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子燕先生:1964年1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

1980年至1994年历任沙洲县外贸公司业务员,张家港市外贸公司业务员、副科

长,张家港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科长、副经理,期间1983年至1986年脱产学习。

1994年至2004年历任香港钟山公司张家港部经理,香港海坤企业有限公司董事

长。1995 年至今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

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1996年9月至2016年4月历任江

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张子燕先生现任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江苏国泰汉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慧贸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

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本公司向张子燕先生发行6,057,515股股份购买资产,向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2,937,493股股份购买资产。截至目前,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之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张子燕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6,057,515股,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62.1万元出资额。

    张子燕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 1996年9月至2016年4月张子燕先生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子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子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晓东先生:1972年4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办事员、副科长;共青团张家港市委副书记;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6年4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陈晓东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

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本公司向陈晓东先生发行452,776股股份购买资产,向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82,937,493 股股份购买资产。截至目前,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之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陈晓东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452,776股,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89.12万元出资额。

    陈晓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2010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晓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晓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谭秋斌女士:1963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对外

贸易公司秘书、业务员、副科长、科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参股公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N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谭秋斌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4,161,963股,并持有本公司股东张

家港保税区合力经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3.2万元出资。

    谭秋斌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2012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谭秋斌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谭秋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谭秋斌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才东升先生:1971年8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

务师。1993 年至今历任张家港市服装进出口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亿达实业

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2004年5月

至2016年4月先后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副

总裁)。现任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才东升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华茂毛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保税区华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天�颐骋子邢薰�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亿达(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宇通丝绸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利威丝绸服饰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

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本公司向才东升先生发行2,448,283股

股份购买资产,向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2,937,493股股份购买资

产。截至目前,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之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才东升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2,448,283股,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33.23万元出资额。

    才东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2004年5月至2016年4月才东升先生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才东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才东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朱发先生:1972年1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

1995年至1998年历任海力贸易(张家港)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家港市粮油土畜

产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1998年至2013年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联进出口

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华联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3 年至今任江苏国泰汉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2011年9月至2016年4月先后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

    唐朱发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汉和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家港国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

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本公司向唐朱发先生发行5,601,602股股份购买资产,向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2,937,493股股份购买资产。截至目前,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之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唐朱发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5,601,602股,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14.37万元出资额。

    唐朱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2011年9月至2016年4月唐朱发先生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朱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唐朱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晓天先生:1969年2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对外

贸易公司业务员、副科长、科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轻工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科长。1998年5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马晓天先生现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马晓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138,311股,并持有本公司股东张

家港保税区合力经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3.2万元出资。

    马晓天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晓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马晓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晓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志江先生:1976年8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1998年

至今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副科长、分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 2012年至2014年兼任江苏国泰绿尚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9月至2015年11

月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金志江先生现兼任张家港锦兴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国泰盛扬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贝德华盛时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国泰盛大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盛富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

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本公司向金志江先生发行2,962,476股股份购买资产,向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2,937,493股股份购买资产。截至目前,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之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金志江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2,962,476股,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4.6万元出资额。

    金志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志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志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炜先生:1967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对

外贸易公司业务员、副科长、科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轻工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科长。1998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服装分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炜先生现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国贸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集团)如皋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沭阳翔泰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沭阳利莱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沭阳利达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沭阳利泰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泗阳国泰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澄泰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保税区鸿泰国贸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沭阳瑞泰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181,500股,并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

港市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8.4万元出资。

    王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建华先生:1968年 10 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1991

年至1992年任张家港市丝绸服装厂业务员,1992年至今历任张家港市纺织品进

出口公司业务员、科长助理、副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2011年9

月至2015年11月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苏国泰力天实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华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恒联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恒广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恒扬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

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本公司向王建华先生发行2,660,030股股份购买资产。截至目前,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之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王建华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2,660,030股。

    王建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寒立先生:1973年12月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4年至今历任张

家港市服装进出口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期间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寒立先生现兼任苏州宇通丝绸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靖江宇通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宇通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泰兴宇通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亿达(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利威丝绸服饰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

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本公司向赵寒立先生发行1,629,636股股份购买资产,向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2,937,493股股份购买资产。截至目前,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之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赵寒立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1,629,636股,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6.84万元出资额。

    赵寒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寒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寒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盛虎先生:1962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

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员、副科长,张家港市对外贸易公司计划科科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盛虎先生现兼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苏韵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国泰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郭盛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89,049股,并持有本公司股东张

家港市永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8.8万元出资。

    郭盛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郭盛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盛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办公电话:0512―58696087

    传真号码:0512―58673937

    电子邮箱:gsh@gtiggm.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国泰时代广场A座24楼

    黄宁先生:1964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张家港市对外贸

易公司主办会计、科长助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9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黄宁先生现兼任本公司参股公司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监事长。

    截至目前,黄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677,374股,并持有本公司法人股东

张家港市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7.29万元出资。

    黄宁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黄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健先生:1982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今历任江苏国泰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职员、贸易发展部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职工代表监事、董事。现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保税区永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张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现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张文明先生: 197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江苏国泰

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科职员、副科长、科长,江苏国泰华联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江苏国泰汉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

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本公司向张文明先生发行41,472股股份购买资产。截至目前,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之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张文明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41,472股。

    张文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徐晓燕女士: 1982年10月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取得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历任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徐晓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4,850股。

    徐晓燕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办公电话:0512―58988273

    传真号码:0512―58988273

    电子邮箱:xxy@gtiggm.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国泰时代广场A座24楼

    此外,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保税区亿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9,744,187元出资额。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本公司向张家港保税区亿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872,417股股份购买资产。截至目前,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之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张家港保税区亿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本公司股票3,872,417股。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