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关于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15 00:00:00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5-04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项目投资的意向性协议,具体项目投资需要由本意向性协议的双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同意并签订具体的投资协议后才能实施。尽管在签订本意向性协议前,各方均进行了谨慎和认真的讨论,但具体项目投资协议能否签订及签订的时间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订概况
     1、2015年4月14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书》: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宗旨,合作开发铷铯矾的应用价值,做强做大铷铯市场,甲方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参股乙方,同时甲方委派其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锂公司”)与乙方成立合资公司,对银锂公司在锂云母制备碳酸锂过程中产生的铷铯矾进行研发、生产与销售。
     2、本《合作意向协议书》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名    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孙梅春
     经营范围:铷、铯盐、高纯碳酸锂、氟化锂、锂盐产品、有色金属生产、销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11,507.3万元,净资产8,528.8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303.95万元,净利润1,346.74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一)乙方同意甲方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参股乙方,参股价格按照或参考乙方净资产的价格进行确定,股份比例为10-20%,在乙方股改时实施。
   (二)甲方委派控股子公司银锂公司与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对银锂公司提供的铷铯矾进行研发、生产与销售,基本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银锂公司出资510万元,乙方出资490万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增资。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银锂公司推荐二名董事,乙方推荐一名董事。
   3、合资公司设一名监事,负责对公司财务、董事及经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由乙方推荐产生。
   4、合资公司设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合资公司的经营工作,其中总经理由乙方委派,财务负责人由银锂公司委派。
   5、合资公司设立后,银锂公司、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均不能自已或与第三方合作从事有关锂云母制备的铷铯矾产品的深加工,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不得从事以锂云母为原料的锂铷铯产品的生产。
   6、合资公司生产所需的铷铯矾由银锂公司提供,价格暂定6-9万元/吨(按铷铯金属量计,品位为2%左右),规模扩大后再由双方进行商定。
   7、如合资公司不能完全消化银锂公司生产的铷铯矾(按季度考核),银锂公司的铷铯矾可以卖给其它第三方,但应由合资公司进行销售。
   四、协议的影响及后续进展披露情况
     1、铷、铯是稀有金属,全球储量很少,尤其是铷,至今还没有发现单纯的铷矿物。锂云母、黑云母中伴生丰富的铷、铯,是提取铷铯的主要矿源。公司拥有较大储量的锂云母矿,在锂云母制备碳酸锂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铷铯矾,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打造锂电新能源产业链,加快铷铯矾的应用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2、本次签订意向性协议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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