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7-02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特电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全体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经审议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条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293,836,422 股(含)。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依法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支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10名。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或监管机构规定的原则和方法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不超过183,986.06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锂云母年产1万吨碳酸锂及副产铷铯综 101,334.18 83,953.06
合利用项目
2 新建年产2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机项目 54,000.00 50,000.00
3 九龙汽车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50,033.00 50,033.00
合计 205,367.18 183,986.06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其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在截至本次发行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出具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的议案》。
为解决客户在购买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汽车”)产品中的资金问题,拓宽销售渠道,九龙汽车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由融资租赁公司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九龙汽车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九龙汽车需帮助融资租赁公司完成租赁物的再销售,在无法完成再销售时,九龙汽车将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拟对九龙汽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3亿元,期限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活动,加快发展,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7.6亿元,担保期限为3年,其中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额度为1.5亿元、扬州市江都区洪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为0.5亿元、天津市西青区华兴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为0.3亿元、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为0.3亿元、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公司为1亿元、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为2亿元,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为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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