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3-069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以电话或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3年10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
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2013年10月25日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见同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华夏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江西省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如贷款、
承兑、信用证、押汇、保函、进口代付等,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
度由公司提供信用保证。
授权董事长李良彬先生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因激励对象熊训满、钟小青、陈庆波、彭莉娟、陈良国、李志琴、
兰腾英、钟小龙、李金香、李爱武、李志霞、段用根、朱慧、江姚泉
等14人与实际控制人李良彬家族存在关联关系,故李良彬先生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 112 名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
数量为 68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80.1万股的 0.4462%。
《董事会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限制性股票解
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
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 25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
期解锁数量为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80.1万股的 0.0085%。
《董事会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限制性股票解
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13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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