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关于媒体有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14 00:00:00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3-01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有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3月8日和3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分别刊发了标题为

《赣锋锂业官司涉及定增项目 挖人偷技术绯闻缠身》和《赣锋锂业

遭诉陷“罗生门” 钦雨科技拟二诉索赔8800万》的报导,公司根据报

导内容进行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传闻情况

    1、赣锋锂业与王健先生于2012年4月2日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

并且伪造相关证据;

    2、曾怀政先生没有从钦雨科技离职,也被赣锋锂业聘用;

    3、公司的定增项目《年产4500吨新型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不

是公司自有技术,是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王健)的技术;

    4、钦雨科技二诉,赣锋锂业与钦雨科技的诉讼标的达8800万。

    二、澄清说明

    公司根据报导内容进行了核查,对以上传闻澄清如下:

    1、公司与王健先生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没有和王健先生签过
劳动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不存在公司非法聘用用工及商业侵权的情

况,更不存在伪造相关证据的情况。关于赣锋锂业与王健和钦雨科技

等三方的劳动合同纠纷,钦雨科技于2012年7月就曾向深圳市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3-016的《关

于民事诉讼的公告》),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于2012

年12月18日做了裁决,相关事项简单明了,仲裁裁决如下:

    (一)准予钦雨科技撤回有关请求裁决王健在钦雨科技离职后 1

年内所作出的、与其在钦雨科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

的发明创造均归钦雨科技所有的仲裁请求;

    (二)驳回钦雨科技的其他仲裁请求;

    2、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与曾怀政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签订

劳动合同前,曾怀政先生出具了深圳市钦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

研发中心2011年10月9日开具给他的离职证明。

    3、公司于 2011 年 6 月收购了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优派新能源)的 51%股权(详见公司编号为临 2011-025《关于收购

资产的公告》),并于 2012 年 12 月将优派新能源收购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详见公司编号为临 2012-053《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优

派新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公告》)。优派新能源拥有生产三元前

驱体材料的核心技术及其它锂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公司通过收购优派

新能源及多年的自主研发,介入了三元前驱体材料领域,拥有了生产

三元前驱体材料的核心技术。因此。公司在进行非公开发行时,将《年

产 4500 吨新型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作为公司定增项目,完全不存
在公司是通过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王健)而获得该技术;

     4、截止公告日,公司仅于2013年3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编号为(2013)深南法蛇民初字第123号的应诉通知书及

相关诉讼材料等法律文书,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深圳市钦雨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王健及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该民事诉讼标的

为9861398.39元。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任何关于钦雨公司二次

诉讼8800万元赔偿请求的相关文件。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2、《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4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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