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7-03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6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良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晓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 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王晓申、黄代放、刘骏、许晓雄
主任委员:李良彬
2.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黄华生、沈海博
主任委员:郭华平
3. 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刘骏、李良彬
主任委员:黄华生
4. 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郭华平、邓招男
主任委员:刘骏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续聘李良彬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续聘王晓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续聘沈海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续聘邓招男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5)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续聘徐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6)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续聘刘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续聘杨满英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8)同意续聘欧阳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见本公告附件。
五、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续聘刘凤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六、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收购澳大利亚RIM公司不超过13.8%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良彬、王晓申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9600.108万美元收
购澳大利亚RIM公司不超过13.8%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
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临 2017-036 赣锋锂业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收购澳大利亚
RIM公司不超过1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8日,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收购澳大利亚RIM公司不超
过1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临2017-037赣锋锂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简历
附件二:公司副董事长简历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四: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附件五: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简历
李良彬先生:1967年出生,大专,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锂行业工作近三十年,对锂化工的工艺和技术有长期研究,有丰富的锂化工的研发和生产实践经验,自公司设立起一直把握公司的产品研发、技术改进的方向。历任江西锂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科研所副所长、所长、新余市赣锋金属锂厂厂长等职务,2000年3月-2006年7月担任赣锋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7月-2007年5月担任赣锋有限执行董事,2007年5月-2007年12月担任赣锋有限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10年12月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2013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李良彬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1798469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89%,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良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公司副董事长简历
王晓申先生:1968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硕士,经济师。从事锂行业的市场营销近三十年,对全球锂行业有着深入的理解,具有丰富的市场营销和管理经验。历任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新疆公司锂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6年7月起至2010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5月-2007年12月担任赣锋有限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0年12月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副总裁,2013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王晓申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672659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9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晓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良彬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王晓申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沈海博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有着丰富的国内锂市场销售经验和管理经验。历任新疆乌鲁木齐铝厂销售部主管、乌鲁木齐银南合金厂付厂长、北京北新金属材料厂厂长、中国有色进出口新疆公司锂分部产品经理、天津开发区御海商贸有限公司经理。
2005年6月起任赣锋有限营销总监,2007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石化行业营销总监,2010年12月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2013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沈海博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95157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沈海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招男女士: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株洲千金湘江药业有限公司试验员、工艺员、工段长、车间主任、质量部经理。2004年4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赣锋有限副总经理、赣锋有限品质总监、赣锋有机锂副总经理、试验工厂总经理、基础锂厂总经理,2011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3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邓招男女士本人持有公司股份19969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邓招男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建华先生: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盐矿技术员、工程师、分厂厂长。2008年2月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设备安装运行经理、基础锂工厂副厂长、制造中心总监、物资保障中心总监,2012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徐建华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4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建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明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安全主任(初级)工程师、国家企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4年至2007年在南昌大学攻读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起先后从事过工程设计、工艺研发、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生产管理等工作,历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基础锂工厂厂长、奉新赣锋锂业总经理助理,公司总裁助理、技术中心总监,2010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刘明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35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满英女士:1965年出生,MBA。历任新余肉类联合加工厂统计、会计、中美合资江西健力士有限公司人事财务部部长、江西欧氏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1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会计部经理、内审部经理、经管中心总监、资产管理中心总监,2014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杨满英女士本人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满英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欧阳明女士: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自2002年以来,一直在赣锋锂业工作,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2014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欧阳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欧阳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四: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刘凤女士:1977 年出生,大学专科,历任深圳市丹特斯体育用
品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深圳市德永会计师事务所记账部经理和欧美斯保健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 7 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赣锋股份会计专员,赣锋有机锂、宜春赣锋、锂电新材料公司会计主管,2014年8月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刘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凤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五: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0-6415606
传 真:0790-6860528
邮 箱:ouyangming@ganfenglithium.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南源路608号
邮政编码:3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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