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7-05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和地点: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2017年4月2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
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下午
15:00至2017年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8日;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先生;
5、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4,959,655股(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22,703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李良彬先生应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752,695,526股的0.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36,952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李良彬先生应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752,695,526股的0.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22,7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52,695,526股的0.282%。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收购澳大利亚RIM公司不
超过1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
李良彬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959,6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22,703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刘克赞律师及邹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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